“狗日的”无疑是个粗鄙的字眼,虽然在生活化语境中它也偶尔含有亲昵、爱怜和赞赏的意蕴,但在非常正式的场合和非艺术的规范文本中,它基本上应当被禁止使用。
中国的现实却常常有突破正常思维逻辑和想像之处,至少在今年,我便看到它在两处本应严肃的正式文本出现,堂而皇之,毫不遮掩。
一处是在法律文书中。广西钦州钦北区法院一位副庭长,在诉状副本末页空白处手书两行文字,上行直抒胸臆,三个字“狗日的”,下行大概是法官推定,“没有需要补偿的义务、事项和理由”。虽然常人很难想像法官写下这样的字眼不是表达对起诉者的反感,钦州区中院还是愿意相信这是“随意写的,没有任何指向”,仅对这名副庭长批评教育了事。
另一处出现在党务公函中。湖南省石门县宣传部副部长贺新初,以公函形式举报中国妇女报社湖南记者站工作人员成德林,其间便有“成德林狗日的不是人”等字样。
《现代快报》15日对此事的报道,颇耐人寻味。报道中,石门县宣传部负责人将之界定为“个人恩怨”,认为贺新初的举报“选择了错误的方式和掺杂了过强的感情色彩”。我曾经见过几份普通民众的举报信,内中不乏感情色彩强烈的措辞,但似都不及贺新初这般粗鄙不堪,直接进行人格侮辱和人籍否定。
报道中提及成德林虽以记者名义在《中国妇女报》发稿,却并无记者证,不算正式记者。其人在石门当地也很具争议,有人称之为“包青天”,有人骂他“猪狗不如”。前者是从业资质问题,在目前的媒体管理体制中亦非个例。后者是职业道德和个人品性的评价问题,不可否认,一些记者确乎惯于在报道与敲诈的边缘游走,扮演着“两面形象”。
但成德林的资质品行与贺新初在举报公函中的措辞并不相干。一名党政公务人员,或者说一名官员,以公函形式泄私人怨愤,在公函中出手成脏,我无法得出他能胜任这份公职的判断。作为一名媒体评论员,如果我在评论中对不以为然的人破口大骂,我大概马上就要离开这个岗位。我们的公务人员这样做了,却能稳如泰山,石门县宣传部甚至连对贺新初进行批评教育的表示都没有。
报道中,石门县宣传部回避了记者对贺新初的采访,认为他“语言容易过激”。借用广州市环保局的说法,贺新初大概也算是个“性情中人”。这么一说,好像这些蛮横无礼、说话不过大脑的官员顿时可爱起来了,倒成了粗爽憨直的“黑旋风”。这种行走在公职人员底线之下的性情,叫人怎么好意思喝声彩呢。
“你们算个屁”是酒后失言,无礼打断人大代表质询是“性情中人”,在公函中骂人“狗日的”是“语言容易过激”,把这种官德尽失的行为归结为个人性格,我看就是和稀泥,甚至就是包庇。现代政治之下,一名官员不一定非要贪腐渎职方可行政追究,言辞不当,不能为民众所信任,即可令其去职。
公职人员不是普通人,其内在当为道德典范,外在当为礼仪典范,官德官仪失范,同样是不能胜任公职的表现。可现在是什么状态呢,迎来送往的礼仪各有排场,西装革履的服制大有讲究,口吐蛮语脏字反成性情使然,虽遭舆论指责亦能引起内部同情。
权力不应只在自定的规范内运行,民意制约当是更为重要的规范。如果民意果真如承诺的那般有力,类似“狗日的”字眼对民众说出口、写出手,这样的官员就得考虑另谋高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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