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出租车租价与油价的联动,相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并不是提高出租车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与促进其健康发展的好方法,更多地还应该是通过市场的方法来解决(09年11月16日中华工商时报)。
从报道来看,“北京市日前宣布实施新的出租车租价油价联动机制,根据规定,北京出租车乘客乘坐超过3公里时,将在出租车计价器显示金额外加付1元燃油附加费,这是对2006年联动机制的一个修改与完善”。举凡打车的,大都不是“不差钱”的,即打出租车的不是什么有钱人。其中的道理被北京的一位出租车司机言中:“不少人都是有急事,才打车!”近几年,出租车在涨价前夕,都是拿上“建立租价油价联动机制”来说涨价的事儿的。
从长远观察,北京现行的出租车资费标准已经是很不低了,因在出租车的“计价器”里,辆辆出租车皆暗含、包裹着“坑刮”消费者的利器,明码儿的价格是基价3公里10元,可当车行驶到3000米超1毫米时,计价器上的显示则是11元,这还不包括“晚上23点至早5点,每公里租价加收20%、时速低于12公里/小时,每累计5分钟加收1公里费用、单程15公里以上的部分加收50%空驶费”等。虽说出租车没有分角计算,但也不能拿上“缺斤短两”的“3000米超1毫米”来等同于“3500米”吧,这样的计价方式简直就是菜市场里的“8两秤”——明着宰你没得商量!
其实,出租车公司已从政府那里拿到了独家“8辆”等于“1斤”的“准许”,可问题是,给了出租车如此的“优厚”计价方式,还是弥补不过来这一点“油价波动”,就是这样的“8两秤”再加上不合法的“空驶费”等等,仍然还是“填不满、喂不饱”出租车公司的“血口”!“8两秤”在满大街上肆意横行,这样让“出租车公司健康发展”下去,只能是给每位消费者时时、日日平添无尽的不公平。在我看来,出租车公司拿上“8两秤”计价是有足够能力来承受油价波动的。
从情理来说,出租车公司本应当承担燃油附加费,其理由是不言自明的,出租车司机除了上交高额的份钱以外,就连享受国家最基本法定节假日的权利都被出租车公司给剥夺掉了,这就是说,出租车司机365天都的给出租车公司“转圈赚钱”,哪怕你是“头痛脑热”、哪怕你是“例行保养”等等,这些依法应当减免的份子钱就是“雷打不动”。出租车司机每每“停运”一天,也的给出租车公司上交200多元的份子钱,吮吸如此暴利,出租车公司就应该承担油价波动带来的运营成本上升,而不是让乘客来结账。
出租车租价既与油价联动,那在北京地区“2009年4月每升油价是5.56元”的下降趋势时咋不见有政府出面主持给百姓们降降出租车的价格呢(2008年6月每升油价是6.20元,详见09年11月12日新京报)?用出租车价格只能升不能降来“完善”出租车价联动油价的做法,只能是把公平“这杆秤”给碾压的面目全非!把油价上涨的负担一股脑儿地追加到乘客们的头上是何道理?试问:还有比“垄断市场资本”的出租车公司拥有“抵御风险能力”的企业吗?出租车公司只能“天经地义、不分白昼、没有法定节假日”地盘剥出租车司机难道就不应该承担那顶点儿的油价波动吗?
平心而论,百姓们根本不是在乎那区区的块儿八毛,而是在乎这1元钱实在是加的无有道理,若加,依理据法,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就应当让一直垄断着市场已赚的“钵满盆溢”的出租车公司来承担!试想:众生在面对各种“生活必须品不断上涨已把人们压的喘不过气来”的今天,再出台厚“出租车公司”,薄“乘客消费者”的政策者就不怕把百姓们“脆弱的神经给压坏”了?总之,“这杆秤,那杆秤,哪一杆儿也没有老百姓心里的这杆儿准”。在出租车租价与油价的联动中,不考虑、不求证出租车“垄断市场资本”的“暴利”就是对百姓的冷漠,对百姓的冷淡、不关注恰和“执政为民”不能相符。为什么就不能公示一下出租车的运营成本及降一降出租车公司的份子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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