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贺州平桂管理区公会镇杨会村一个非法鞭炮生产点发生了爆炸。该事故死伤者包括13名小学生,最小的只有7岁,最大的14岁,他们大多数是留守儿童。(《中央电视台》11月30日)
留守儿童是经济发展之下的产物。如果还是农耕社会,就不会有“留守儿童”之说,因为国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老婆孩子热炕头,过着“桃花源式”生活,终老一生。如果是盖茨第二,或是巴菲特复制品,也不至于抛家弃子远走他乡挣几个活命钱。但是,回到过去愚蠢的,因为平凡而放弃追求幸福权利是可耻的。
但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年代,追求幸福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所以,充满追求幸福欲望的普通老百姓就不得不忍痛割爱,远离亲人,远离稚子。他们也想念老爹老娘,他们也想享受天伦之乐,他们也想爱子膝下承欢,毕竟,亲情是维系社会及家庭的纽带。可是,他们只能背井离乡。
于是,没有父母关爱和呵护的孩子们就衍化成留守儿童;于是,这些留守儿童在毫无羁绊环境内放任自流,像一棵棵不经修建的小树疯长;于是,一幕幕情感惨剧和暴力悲剧就开始上演:孤僻变态、心理阴影、自虐、自杀、强奸、杀人等等。而广西贺州这起爆炸案,虽说孩子不是主导因素,但孩子缺乏有效管理也是重要成因。
一味责备父母就打偏了靶子。虎毒尚不食子。何况人呢?父母们都是舐犊情深,恨不得把自己卖了养活孩子。哪家孩子不是父母的天?可在生存面前,他们又能怎样?
一味谴责社会是盲目和冲动的。一方面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虽然财富总数很大,但基数也很大,需要用钱地方也很多,因此,这方面援助没及时跟上并非有意为之,也情有可原。另一方面,留守儿童,除了那些的确无人照顾的孩子,目前阶段占用公共福利还不太合适。因为还有很多群体比他们更需要援助,比如孤寡老人、残疾人、爱滋病患者等等。留守儿童的确需要帮助,也非常令人怜悯,但不能因为这原因就绑架社会财富,强迫公共福利向这方面倾斜。无论是法理平衡,还是政策解困,都要宏观把握,不能社会上出现一种特殊情况就要求国家修改法律,出台政策,那只能导致法律瘫痪、政策打架,最后也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当前现实是:人们还必须自己打拼,积攒财富,从而养活家人;社会为了整体发展,只能好钢用在刀刃上,把有限的财富用在亟需的地方。
留守儿童之殇,父母在尴尬中进退维谷,演绎了一个又一个养家糊口和抛家弃子的悖论;留守儿童之殇,公共福利在两难中抉择,承受了一次又一次舆论谴责和自身裂变的阵痛。留守儿童之殇,这个难以破解的情感迷局在情感纠结中继续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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