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晚上从海口市工商局获悉,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的3种抽检产品全部合格。1日17时,海口市工商局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拿到复检结果。结果显示: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生产的30%混合果蔬(生产日期为2009年6月27日,规格为500毫升/瓶)、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生产日期为2009年8月16日,规格为445毫升/瓶)、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桃多汁(生产日期为2009年8月22日,规格为250毫升/瓶)等3种饮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复检结果出来后,海口市工商局连夜向相关企业进行通报,同时向所属工商分局及工商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停止下架行为。(新华网 2009年12月2日)
此消息一出,网站上各种质疑的声音都有:是海口方面第一检测结果存在猫腻?还是海口有关部门屈服压力或者“被公关'的结果呢?笔者认为,不管复检合格的说法是否可信,两份“打架”的检测报告一定存在问题,这个事件背后的真相谁来“复检”?
首先,可以肯定的说,总砷含量超标应该是一个客观的指标,一个无法更改的数字指标,绝不是一件艺术品,不同的人、不同的机构就会有不同的结果。更不是橡皮泥,不同的人捏就会有不同的人像。因此,笔者以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测技术中心的两份截然相反的结果,一定是有一个结果是错误的。那么究竟是谁错了呢,错在哪里,为什么出错?不论是对企业还是消费者而言,相关机构都应该有一个说法。
显然,一纸简单的复检合格的报告并不能还原“砒霜门”事件的真相,也无法让公众释惑。两个部门都是省级以上的权威部门,应该说不会像县级机构,在设备、技术力量有什么多大问题,而导致结果的异常。两份“打架”的检测报告,对消费者来说,究竟该相信谁?在扑溯迷离的农夫山泉“砒霜门”事件中,至少有以下问题需要我们去厘清:食品安全检测究竟哪个部门说了算?初检出问题后,应该履行怎样的复检程序?谁有复检的资格?如何保证复检的公正性?这些问题对于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利都至关重要。
“砒霜门”真相只有一个,如果是海口市工商局或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测技术中心第一次的检测结果错了,那么,是不是应该赔偿企业因此导致的巨大经济损失和品牌损害?这个错误结果背后是否存在利益关系?如果存在,获利者就应该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如果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的报告是被“公关”的结果,那么,公关者或被公关者都是消费者的罪人!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容不得任何疏忽,对于农夫山泉“砒霜门”事件,公众有权利知道喝进自己身体的东西究竟有没有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对这个乱象进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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