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反映,刚刚摘下“国家贫困县”帽子没几年的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多个政府部门违反国家规定,带头兴建别墅,致使大肆兴建别墅成风。前往调查的记者证实了这一点,但在该县建设部门却吃了闭门羹。(见2009年12月8日大河网)尽管“别墅风”的内幕上尚待揭开,但这种用权力撑起“安乐窝”的腐败现象,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了。
郦水花园(罗山县建设局)别墅群
罗山县财政局的豪华办公楼与“别墅家属区”相连
经记者调查证实,罗山县财政局别墅群名为“金珠茗苑”,共13排3层,每排4套,计52套;建设局的别墅群名为“郦水花园”,共27栋3层,每栋2套,计54套。此外,还有“滨河小区别墅群”、“ 玉安花园别墅群”、“ 金珠茗苑别墅群”……据附近群众说,这里面的别墅大部分都是县里主要领导的。几百套别墅“都是县里主要领导的”大概不符合实际,但属于党政机关某些部门的应该没有异议。
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利用执掌的权力为自己和下属建别墅,显然是一种新形势下的腐败现象。这是因为,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央禁令。从2003年开始,国家就已经叫停别墅类的房地产开发;2004年,国家又进一步明确禁止为别墅类的房地产开发供地;2006年还把别墅类建筑,列入禁止供地目录。罗山县为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大建别墅,无疑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上”。特别是在住房市场化实行多年的情况下,百姓均须自掏腰包购买商品房,党政机关机关和领导干部却在住房上搞特殊化,这不是腐败又是什么?党政机关在为自己建别墅时,必然会在土地价格、建设费、土地增值税等各种费用上大打折扣,且只能收取已经缩水的成本价,进而使房价大大低于市场价格。据了解,罗山县为政府机关建的每套别墅面积从280平方米至380平方米不等。以往查处的类似“别墅案”,当事人往往一套别墅只须交几十万元房款,这无疑是侵占国家利益、化公为私腐败行为,不过是领导干部腐败,科员跟着一起沾光罢了。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和房地产价值的飙升,一些官员开始把权力之手伸向不断增值的不动产上,其中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利用权力为自己建别墅就是其中之一,而这种腐败往往是打着为集体谋福利旗号进行的。罗山县大肆兴建别墅风应该属于这类情况。有鉴于此,我们期待罗山县的上级信阳市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并组织力量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尽快还社会一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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