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重庆市五中院开庭审理王天伦等23人涉黑案。王天伦否认了检方对其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等8项罪名的指控,并称:“是政府给了我垄断(猪肉)的地位”、“我担负(行使)了政府给我的权利”。(东方早报 12月9日)
如果王天伦说的不是实话,那我建议检察院再给这位气焰嚣张的“猪霸”定上一条“诬赖政府罪”:把政府诬赖成垄断猪肉的后台大老板,人民政府的声誉和形象受到了极大的损坏。
我们更愿意相信王天伦的的抗辩是穷途末日下的信口雌黄,可是事实上却很可能一语成谶。我们可以看到,重庆的打黑风暴“战果”不断扩大,文强等“保护伞”不断被掀开,所有在当地称王称霸的嫌犯被查处后,都发现他们都只不过是“保护伞”下的急先锋罢了,包括王天伦这个“猪霸”。
“猪霸”王天伦的抗辩说成是叫嚣或者比较贴切一点,为什么他一个卖肉的会发展成富甲一方,并且操持当地猪肉市场的肉霸?如果没有保护伞他还能够这么猖獗吗?或者说他能有这样的狗胆吗?猪肉市场事关民生,如果没有人架空法律规章,“猪霸”也就不可能有生长的空间,更不可能成为为害一方的毒瘤。
“猪霸”王天伦敢如此叫嚣,穷途末路,加之日积月累的“匪气”,他自然是“舍得一身剐”。或许在他的眼中,那些“保护伞”早就不在是人民的官员了,而是“大哥”、“大佬”,他们手中的权利是是黑恶势力胡作非为、称霸一方的保证,就是他们的财神爷。如果没有保护伞的保护和惯养,即便是王天伦有杀猪的本事,但是他能有现在敢于“咆哮公堂”的“狗胆”吗?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给王天伦垄断地位的不是人民政府,而是拿着政府权力谋私利的“保护伞”们。而“猪霸”所说的“政府给的权利”更是荒谬,不过政府权力既然被文强之这样的“权霸”所控制,“猪霸”这样的蛮汉匹夫把政府当堂会,将官员当大哥也似乎是在情理之中。
无论是“猪霸”还是“肉霸”、“色霸”,他们之所以到最后都还是那么气焰嚣张、狗胆包天,究其原因都是他们的大哥“权霸”惯出的毛病。不过希望王天伦能够明白,给他们垄断地位和权力的并不是政府给的,而是他们的“大哥”给的,是他们的“保护伞”给的。而要打压住“猪霸”的气焰、吓破他们的狗胆,揪出并扫除“权霸”和保护伞非常低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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