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民生政策的出台,既是对长期以来民众吁求的呼应,也是对转型社会发展规律的清醒认识
明年1月1日起,全国将实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这意味着,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其基本养老 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之转移。人们的跨地区就业少了份羁绊,多了份安全和保障;中国的就业市场少了道壁垒,增添了自由和活力。
这是今年底国家密集出台的一系列保障民生政策之一。此前一周,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而本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政策,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同时,完善促进消费政策,加强对农民和困难群体的消费支持,继续实施“家电下乡”、“农机具购置补贴”、“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惠民政策。
这样的新闻,让忙碌了一年的人们踏实而欣慰,让那一颗颗悬系于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压力之下的心,获得些许轻松——经济在迅猛发展,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处于高速前行社会中的人们,需要更多的保障,才不会被飞速运转的社会边缘化。
而一个社会,又何尝不是在这样的安全保障中寻求速度的平衡呢?众多民生政策的出台,既是对长期以来民众吁求的呼应,也是对转型社会发展规律的清醒认识。
今年全国两会,中央政府就提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方面是基于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发展的大环境;另一方面,也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现实选择。经历了多年的迅猛发展,我们的社会正处于一个利益调整期、矛盾凸显期,来自外界的压力、自然资源和环境的限制、各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都把中国社会推到一个发展关键点上。平衡效率和公平,立足民生促经济增长——我们别无选择。
从目前各地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来看,这样的思路正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共识。在上海,刚刚结束的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就强调要淡化GDP导向,要求各区县不要再搞GDP排行;重庆对现行的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做出五大调整,据测算,调整后将为参保人员减轻医疗费用支付负担近亿元;广东则研究放宽廉租房准入,让珠江三角洲的外来员工申请政策性租赁房。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在一些地方,对GDP的追求仍然压倒一切。国家三令五申要求楼市平稳发展,有的地方却仍然有意刺激楼市的非理性增长。这恐怕不仅仅是认识上的误差,而是发展立足点的偏离。但时代给我们纠偏的机会并不多,要想使地区经济获得又好又快的增长,有必要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进行深入的再思考。
我们还有更多的期望,这一系列民生政策不仅是对即将过去的2009年的一次回望和总结,而且是2010年的起步,希望这些政策背后的发展理念能照亮更长远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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