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接连发生入室盗窃案,深感居住不安全,大家一起团购电警棍自卫吧。”近日,武昌领袖城小区业主QQ群里,出现这样一则团购召集令。而律师则表示,遭遇盗窃犯罪时,市民应首先采取报警等正当手段。在家中防盗自卫和采购防盗设备时,也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1月3日《楚天都市报》)
我们理解被盗住户的郁闷,也理解他们情非得已的举动。广大网友的立场鲜明,几乎全是一边倒的言论,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他们对社会治安现状的严重不满和对居民权利自我主张的绝对赞同。
“法律还严禁盗窃呢,小偷活得还不是有滋有味的,我们为什么不能用警棍自卫?”“报警要是管用,还会接连发生盗窃案吗?”“律师真教条,换你家不断被盗试试!”在这条新闻后面的跟帖评论中,不少网友将矛头对准了倡导用正当手段维权的律师。
激愤归激愤,但激愤并不能解决问题。网友纷纷指责和谩骂律师的行为是欠缺理性思考的。从理论上讲,这名律师说的话没有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条例》规定,电警棍具有伤害性,属于管制器械;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生产、销售和持有;市民若持有电警棍,自卫造成他人伤亡,可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律师称“遭遇盗窃犯罪时,市民应首先采取报警等正当手段。在家中防盗自卫和采购防盗设备时,也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无不妥。
我们媒体的监督报道,不是拿放大镜去找社会阴暗面,也不是像某些人认为的“别有用心”。说白了,我们的监督报道,根本目的还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以满足民众不断增长的各种需求。
打蛇打七寸。回到本报道来,当地居民为什么要“团购电警棍自卫”呢?我们要去寻找“团购电警棍自卫”的根源,因为只有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才好对症下药。
报道说,去年年末的半个月里,南湖花园片区的江南村、成功花园、华锦花园、都市桃园等多个小区接连发生盗窃案。在报警得不到及时处置、治安形势得不到有效改善的情况下,部分居民准备豢养大型犬看家护院,有的忙着自备长剑、梭镖、砍刀等武器,准备与盗贼打一场“家园保卫战”。
治安状况的恶化,直接暴露了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不到位。不管是“准备豢养大型犬看家护院”“忙着自备长剑、梭镖、砍刀等武器”,还是“团购电警棍自卫”,民众在迫不得已的前提下拿起武器、保卫家园,都是基于对现状的不满以及对有关部门的失望。
“团购电警棍自卫”羞红谁的脸?当地有关部门,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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