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西岸文集> 叶青林 > 正文
民众福利不应被不文明行为所绑架
www.fjnet.cn?2010-01-07 08:52? 叶青林?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试行)》将从今天起至2010年1月15日公开征求居民意见,其中规定扣满20分,房屋即被收回。对于卫生习惯不好的保障房住户而言,尤其需要小心,一旦不小心吐了七次口香糖,也可能面临被收房的危险。这些轻微违规行为还包括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在公众地方随地吐痰、便溺,在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元宝、柴火,乱停、乱放机动车辆、单车、残疾车等,将被扣3分。(1月6日《广州日报》)

城市保障住房事关公众福利的大问题,其风吹草动则是时刻牵动着民众的神经并吸引着舆论的关注。然而对于层出不穷的公共福利沦陷事件,如同武汉经适房六连号事件,北京的最牛宝宝事件,我想民众还是难免感慨:公共福利,想说爱你不容易。

同样,面对广州市出台的如此“无微不至”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民众断然也不会有太多的好感。 对于维护保障性住房住宅小区的文明与整洁的要求,想必对于任何一位住户都是不会有意见的,毕竟拥有良好的生活环境既是每个人的追求也应当是每个人的责任。

但是,以收回住房为惩罚来维护小区的文明整洁,这就未免太过于强制与霸道。面对这些弱势的保障房住户,政府的推出的收回住房的制裁措施就如同市场上的霸王条款一样毫无道理。造成这一现实状况的原因无疑是,政府拥有保障房的分配权,而民众只能坐待政府分配,一旦政府要求收回,保障房住户们也是无可奈何。因此,政府俨然是手握资源的卖方,而作为低收入群体之一的保障房住户则是别无选择的买方,如此情况下,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房住户也就如同鱼肉一般任由政府的刀俎宰割了。

但事实上,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属于社会公共福利行为,更是政府的基本义务。政府于这些保障房住户而言更多的应该去充当服务者而非管理者,政府要做的应该为住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不是去任意剥夺住户的住房权利。但现如今,政府仿佛将原本属于义务的保障性住房视为自己对于低收入者的恩赐一般,任意的给予,随意的收回。完全置低收入者的现实困境于不顾,对于原本属于民众的公共福利予以任意的褫夺,且作为相要挟的筹码将公民的福利一同绑架,这一切都不得不说是政府自身定位和角色认知上的失误。

保障住宅小区文明整洁固然是好事,且对不文明者的惩罚措施也可以有很多,但是盲目的将对不文明行为的惩罚与低收入者的住房权利挂钩,并以此将公众的福利一同绑架,这可就有好心做坏事的危险了。


责任编辑:李艳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