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红宴”也好,还是“白宴”也罢。这几乎都不是什么免费的午餐或晚餐。所以,应邀出席是要送礼金的。而且,这个礼金数在民间也几乎是不成文地形成了一个“起步价”。那就是一般在百元左右。当然,如果设宴地稍具档次。这可能是即使翻一番送两百元,恐怕也是不好意思出手的。于是,我们对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刘副局长嫁女设豪宴100多桌的至少“收入”,应该是可以估算得出来的。那就是,15万到20万元应该起码有吧?!
然而,深圳市公安局对此的调查数字是,整个婚宴只收到礼金36000元。这比我们的保守计算差了好几倍,而且再与设宴100多桌而耗资的49多万元相比,更是相差甚远。众所周知,一场酒席办下来,那都会是或多或少地有些“盈余”的,至少也不会“亏本”。看来,刘副局长这次是亏大了。于是,良心让我们对此报以同情。不过,在万般不可思议中,我们总是挥之不去心中那丝丝怀疑。但是,36000元这个数字却是深圳公安局调查组的权威发布。于是,在无真凭实据之下,我们还只得暂时相信。
看来,刘副局长设豪宴嫁女,那的确是不存在着借机敛财的。但是,既然不存在着敛财,那为什么要责成刘副局长做检查呢?这难道是出于将大事化小,将小事再由此化了的缘故吗?或者,难道是想或多或少地给公众一个交代的万全之策吗?于是,就让刘副局长暂时委曲求全一下。而且,这个处分也似乎是无关痛痒,而让刘副局长非常愿意的。但是,公众却是很讲实事求是,并很讲原则的。所以,没敛财,那刘副局长就不用做什么检查了。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整个婚宴是由男方出资的,礼金也是由男方收的。尽管这很不符合“常理”,但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就是如此。因此,刘副局长是完全“干净”的。这就更谈不上什么做检查了。
其实,刘副局长不但不该做什么检查,反而在某种程度或意义来说,应该对其予以表彰。因为,人家是借嫁女之机,而设的千人慈善之宴。这可是能以数据来证明的。于是,我们又可以算得出来。设宴100多桌应该有近处1000人来吃喝吧?!而实际上只收到礼金36000元。也就说,人均40来元。但是,人均所吃喝的费用又是多少呢?这也是可同理而算得到的。那就是490元。花40来元就能吃上490元的豪华大餐。这是非常划算的,而且还相当地有气氛。所以,未来只要是刘副局长经常如此办,应该是有许多人会非常愿意给面子,而隔三叉五地去吃上一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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