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取驾驶证1年内因驾驶技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者,不但为你签出合格手续的考试民警将被待岗处理,培训你的驾校有可能被暂停,教你的教练也有可能被待岗。这是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再次制订的四项制度之一。(见1月12日《成都商报》)
社会变革,必然触及到部分群体的切身利益,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的旨在维护交通安全的四项制度甫一出台,立即引起民众关注与热议,我看一点都不奇怪。以往我们见到的多是权力部门如何约束司机,谁违反规定都将受到严厉处罚,而此次交管部门故意跟自己过不去,四项制度的处罚对象皆为考试民警与驾校教练,有点与众不同,不要说在四川属于首创,恐怕全国也并不多见。
对于这项举措,民众的反应是叫好声一片,而民警和驾校则担心,导致新手技术不好而发生交通肇事的原因很多,不能让考试民警为此“背黑锅”。且看四项制度是如何规定的:考前告知——若考试民警、驾校教练及工作人员在其培训考试期间,有乱收费或吃拿卡要压行为者,相关责任人员就会被查处;考后回访——在考后回访中,凡考生有不良反映且有违规行为的驾校,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对其暂停考试业务;定期通报——对上月各驾校参考过程中的违规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并减少被通报驾校的当月各科目考试的安排名额;责任倒查——对为取得驾驶证1年以内的交通肇事者签出合格手续的考试民警实行待岗处理同时,交警部门还将联系运管部门,要求该驾校对其培训教练实行待岗处理。细细揣摩这四条新规,可谓相互连贯,缺一不可,其实,只要严格遵守了规定,半生不熟的马路杀手就决不会轻而易举获得上路的驾照,怪就怪在,某些驾校与考试民警沆瀣一气,只要有利可图,全然不顾培训与路考质量,至于蒙混过关的司机如何肇事,毁掉多少个本该幸福的家庭,则统统与己无关。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维护交通安全就该动点真格,我们不能因为导致新手技术不好而发生交通肇事的原因很多,就无视或抵制各种制度,毕竟为此背上黑锅的只是极少数。在汽车日渐进入寻常百姓家庭、马路越来越拥挤的今天,采取责任倒查一类的措施势在必行,从某种意义上说,为了遏制马路杀手的泛滥,给考试民警和驾校戴上一道“紧箍咒”,对净化交通环境无疑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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