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1月21日报道:刘炳旺曾一步一个脚印从基层干起,直至主政一方,担任河南省漯河市市委书记,但随即在干部调整过程中大肆受贿。他的落马使得该市接连倒下三任市委书记而闻名,同时也为当地带来不小的信任危机。
刘炳旺倒下,怪象连连。
怪象之一,“希望进步”:2001年年初,刘炳旺要出国考察,希望进步的郭永昌找朋友帮忙兑换1万美元,送到刘炳旺的住处。
“进步”,谁都想进步,但起步的本义是政治上要求进步,并不是当官要权,更不是行贿受贿,而郭永昌的“进步”,则完全是“升官发财”。后来郭永昌落马,经查,他在任漯河市源汇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74.7万元,美元1万元。如此“进步”,让人惊叹。
先后6次送给刘炳旺贿赂共计10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收回的是74.7万元,美元1万元。其中纯收益为60余万人民币,外加权力的附加值,的确“合算”。而假如权力的买卖过程中“不合算”的话,或者刘炳旺只给郭一个没有油水的穷职位,是不是就无法收回“成本”?买官卖官的过程中已经形成了潜规则,即能受之就能予之,刘炳旺们不会不知道哪一个职位更肥实,因此他一定会安排郭永昌们必然的肥缺。而这恰恰会形成买官卖官恶性循环。即,我的官是买来的,必然要变本加厉的收回成本,郭永昌的例子其实是所有贪官污吏买官卖官的统一模式。
怪象之二,“我帮你打个招呼”:有些着急的崔某决定找刘炳旺“帮着说说话”,就找人兑换了1万美元,送到刘炳旺的办公室。“纪委在查我,请帮我说说话。”崔某说。刘炳旺回答:“我帮你打个招呼。”打招呼,民间的意思类似于“喂,你好。”而官场的打招呼是帮你通融通融,而通融的本钱在于我有权,实质是“权钱交易”或者是“权权交易”。刘炳旺一招呼,查崔某的纪检部门立即听招呼,这说明刘炳旺的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因而,刘炳旺的招呼才绝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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