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罢日前《新华每日电讯》刊登的《琛圳“海上皇宫”:越说越不清楚》一文, 不由深思,5年前就被定为违法建筑,两年前被贴了封条,两次立案,多次申请强制执行,至今仍完好无损,而且从一个普通渔排迅速“成长”为一座奢豪的海上私人庄园。是开发商以身试法?还是监管部门失察?“海上皇宫”的主人为何叫板“不怕政府强拆”?所谓的“各级领导”支持,都是何许人也?
有媒体称,“海上皇宫”的主人是深圳某地产企业董事长。他在自己的博客上,早已大“晒”亿元豪宅,从字里行间透出洋洋得意:“每天我望着大鹏湾起床,看潮来潮涨,日出日落。夜里,漫步庭前,一杯普洱陪伴着我坐在花前月下。仿佛我的世界沉寂了。在那里,我仿佛置身于世外桃源。我想陶渊明也没办法与我相比吧。”恰恰缺失陶渊明“闲静少言,不慕荣利”的气节。因此,把拥有“海上皇宫”引以为荣。
可想而知,一个地产大老板肯定“不差钱”,他的财富积累奠定在高房价之上,奠定在掌控着一大批“房奴”之上,奠定在逆市场规律而涨之上。“海上皇宫”一定程度上揭了房地产行业暴利的老底——耗资接近亿元,取之于“房奴”,用之于自己。房地产业造就了一大批富翁富豪,已经成为不争论的事实。
“海上皇宫”既然定性为当地渔政部门非法占用海域的违章建筑,而且还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给周边海域带来环境污染,5年了国内的第二座“红楼” 仍在涛声依旧,是谁给赖昌星“老二”这么大的权利?竞然摆出“不怕政府强拆”的强硬架势,声称其有各级领导支持!其黑恶势力的背后“保护伞”又是谁?难道不怕“除恶风暴”,顺海边刮到深圳?为什么当地渔政部门不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难道不知道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和不敢作为所造成的后果“很严重”?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已成不争论的事实,中国所要建立的法治社会,绝不是某些人随随便便设计出来的、理想化的、孤立封闭的“法律帝国”,而必然是一个经济繁荣,可持续发展的法治社会;一个人人享有平等人权的法治社会,一个公民平等参与国家管理的、民主的法治社会;一个公平正义、和谐文明的法治社会。“海上皇宫”违法占用海域长达5年之久,而无人问津,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难道“各级领导”都不懂得“领导不能大于法”这个理!当然,也许“海上皇宫”的建造,真的获得了一些领导的支持。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领导究竟意欲何为呢?其背后有无权钱交易?这一连串的问题着实令人生疑。
“海上皇宫”胆敢与“不怕政府强拆”叫板,这里边到底藏着何“猫腻”? 人们只好拭目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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