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关乎社会公平
全国两会开幕之际,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建议将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00元”调整为“个人所得税起征参考点为5000元”。(3月3日《南方日报》)
无疑,李书福委员的建议顺乎民心、合乎民意。与“给老婆发工资”“关闭所有社会网吧”雷人之语不同,“个人所得税起征参考点为5000元”真实地反映了民众呼声。
1980年的个税起征点800元,那时着实是一个让人仰视的数字。因为当时工薪阶层的月收入通常也就在五六十块到七八十块。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工薪收入才有了一个大幅度的增长。但这个时候通货膨胀随之发生,“钱不值钱”了。而直到2006年,才将个税的起征点调到1600元。此时,物价的攀升速度却更快。也正基于CPI的考虑,2008年再次将个税起征点调高至2000元。
笔者小的时候,谁家有2000元钱可以盖三间大瓦房并娶媳妇。如今,2000元能做什么事呢?谁家指着月收入2000元生活的话,一家老小指定过得捉襟见肘。——这里还得引出另一个话题:个税是按照个人收入还是按照家庭收入?如果甲、乙两家均为双职工,甲家男3000女1000,乙家男2000女2000,按照现行的制度,同样的收入,乙家无需纳税而甲家却需缴纳75元的个税,显然有失公平!
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关乎社会公平。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已超过29000元——相当一部分人都得缴纳个税。大家伙儿都缴税,也就弱化了个税对社会资源再配置的职能。相反,个税却成了政府从工薪身上搂钱的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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