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担任第十届和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的韩德云注定会被选民们记在心里。此次上京赴会,他所上呈的议案依然立足于呼请国家加快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从速制定并颁行针对党政官员的“阳光法案”。
韩代表的可敬在于这项议案反映了人民的强烈意愿。韩代表的可贵在于他为促成此项关键立法所表现的执著。
就韩代表的此项议案,2006年的答复是“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2007年的回话改成“全面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存在困难”;2008年被告知“正在积极开展工作”;2009年答复称“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今年的议案,韩代表尚未得到答复。不过,有两条预测似乎可由人们提前给出:其一,只要韩德云的人大代表当下去,他的执著也将延续下去;其二,他先前所收到的四次答复离立法渐行渐近,今年他所收到的答复理当“更显光明”。
“更显光明”的判断未必为社会各界广泛接受,对“光明”持保留态度的人们,很容易找出如下反证:早在上世纪80年代,国内就开始提出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直到1994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才首度将《财产收入申报法》纳入立法规划,而15年后的去年,此项立法却又“倒退”至“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一般的立法程序是先有立法建议,建议被采纳后纳入立法规划,之后才能进入法案起草的漫长立法程序……
然而人们若把视野打开,“更显光明”的判断并非盲目乐观。基层实践层面,尽管“无法可依”,但依据陆续出台、不断与时俱进“迈小步”的党内规章,仅2008年以来,看似自发尝试,实乃得到高层支持,具有试验性质的官员财产申报试点由新疆阿勒泰发端,相继在浙江慈溪、四川高县、湖南浏阳、江苏宿迁等地不同程度实施;高层表态及政治承诺层面,十七大报告首次触及此事,十七届四中全会再作“适度阐述”。而在2009年2月,温总理与网友首次在线交流时,非但未回避官员财产申报话题,反而坦陈“我认为这个建议是正确的,我们说要实行政务公开,也要对官员的财产收入实行公开。当然这件事情要做得真实而不走过场”。是为最高层对官员财产申报迄今最明了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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