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特约评论员 魏英杰
北大某教授“上访者99%以上精神有问题”的论调言犹在耳,一些地方纷纷上演把上访人员抓进精神病院的闹剧。最新一起案例是,湖北十堰市某派出所近日将拍摄上访活动的彭宝泉等两名市民送进精神病院观察治疗,而且一周内不允许家属探望。
这事情看起来似乎有点复杂:警方称,询问时发现彭宝泉精神混乱,说话逻辑不清;医院方面也说,彭曾做过两次精神病鉴定,有偏执精神障碍。即便如此,案情本身仍然存在若干疑问,让人难以释怀——
其一,既然彭宝泉因具有精神病病征而被送入医院,为何警方于10日凌晨把彭送来时,却说他“扰乱社会治安”?须知,精神病并非构成扰乱社会治安的要件,倘若警方认定彭具有上述情节,还需要给出更为充分的理由。别说彭仅是拍摄上访活动,就算参与上访,恐怕也不能草率地认定他扰乱社会治安吧?
其二,对彭宝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为何不通知病人家属?据报道,彭的妻子叶女士称没有任何人通知她彭宝泉进了派出所和精神病医院,而彭的妹妹也是从其他途径得知哥哥“出事了”。警方做法是否“心中有鬼”,或者有无违反相关执法程序,尚待相关部门给个说法。
其三,为何彭宝泉进派出所前,还好端端地可以正常活动,进了派出所却“精神混乱”了呢?医院称彭有精神病史,据查这是两年前的鉴定,而且当时认定他只是有点偏执,并不影响责任的承担,因而还以妨害公务罪判了他一年有期徒刑。这又是否说明,警方怀疑彭精神出现问题,只不过认为他比较偏执,而这种“偏执”,其实又是因为他“爱管闲事”,惹恼了某些人?
上述问题不搞清楚,就算警方是在履行正常执法行为,其做法也难免会受到质疑,甚而被指存在粗暴执法的嫌疑。这件事情还让人急切地想知道:执法部门凭什么以精神病为由,将公民送进精神病院?换个问法,执法部门将一个公民送进精神病院前,需要履行哪些程序?如果这是由执法部门单方面认定,岂不是随时想把哪个人弄成精神病都可以?
以同样理由被送进精神病院的另一个人,具体情况我们不得而知。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彭宝泉等人是否被错抓、误抓,人们更为担忧的地方就在于此。
毫无疑问,随意把人抓进精神病院,不啻为一种权力的癫狂。大概只有在纲纪废弛的年代,才会出现这等乱象。历史上,攻陷巴士底狱被视作法国大革命的一个象征性事件,而实际上这座监狱当时仅关着7个人。但这丝毫未能减轻法国人民对巴士底狱的恨意,因为这座监狱乃作为象征暴力和专制的旧制度产物而存在:处于专制时期的法国,国王可以预先签下一纸空白的拘捕令,赠送或出售给贵族;贵族凭借这张已经生效的拘捕令,便能够随意地把人送进巴士底狱。
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现代国家确立和规定了“未经审判,不得定罪”的司法原则,也是执法部门为何必须严格遵循执法程序的道理所在。这一切,都是为了防范权力失控乃至走向癫狂;这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正因如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质疑当地警方所为,要求相关部门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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