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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众权利遭遇“国际惯例”
www.fjnet.cn?2010-05-27 09:16? 朱四倍?来源:潇湘晨报    我来说两句

每月21.6元的固定电话月租费已执行近10年,北京市消协多次推进电信资费改革,但均没有得到有关单位的支持。对固话月租费,北京联通市场部副总杨勇表示,“固网运营是严格遵循国际惯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5月26日《新京报》)

所谓“国际惯例”,公众并不陌生,而面对固话月租费的质疑,有关人士再次“祭”出了法宝——国际惯例:国际电联对资费项目有规定,包括月租费、安装费、通话费等。国际电联曾对179个国家调查,177个国家是收取固定电话月租费的,包括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全球的月租费平均是8美元。如此的辩解真的可以让电信部门全身而退吗?这是一个问题。

北京市消协多次推进电信资费改革,但均没有得到有关单位的支持,本属于消费者应享有的权利,却被电信部门一个“国际惯例”的轻飘飘理由给予漠视。在“国际惯例”的滥用之下,公众权利的孱弱程度竟然到了被无视的地步,本则新闻对此再次提供了明证。

环顾现实,我们可以发现吊诡的事实——“国际惯例”的滥用和公众权利的无用已经成蔓延之势,从一定程度上说,滥用的国际惯例频频充当公众权利的“杀手”角色。如充斥日常生活中的银行业不断增加收费项目为国际惯例,油价上涨是与国际接轨,运输行业的家属乘交通工具免资,电力行业的家属用电免费都是国际惯例。可以说,一些所谓的国际惯例,都是在谋取利益。

其实,国际惯例并非不存在,而是说,在当下的话语环境中,已经被异化和变质,成为公众权利的不可承受之重。一般来言,国际惯例是指植根于国际交往实践,在长期反复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某一特定领域内的习惯性做法或通例。不难看出,稳定和公认是其必然特征。但是,在我国,一些所谓的国际惯例几乎成了一些部门信口开河的产物,几乎成了攫取利益的法宝,也是一些专家学者动辄用其混淆视听的遮羞布。

应该承认,这种滥用已经把国际惯例污染了,相反,那些真正的国际惯例似乎成了被遗忘的东西,如银行业不断增加收费项目要以服务为前提,油价上涨要以品质的提升为前提等,也就是说,离开了对消费者权利尊重的“国际惯例”,只能是垄断部门过于霸道的表现,也是一种变味了的国际惯例。

国际惯例的滥用是各方利益博弈不平衡的产物,是强势一方肆意欺诈弱势一方的逻辑显现,在我国特别地表现为维护部门利益和垄断利益而无视社会公意和民众合理诉求。毫无疑问,当下社会需要惯例,因为合理的惯例,更有助于社会秩序的和谐运转和提高公众的权利维护度,也就是说,我们不需要那种强势一方迫使弱势一方接受的惯例,需要的是二者利益平衡的惯例。正因为如此,靠什么击破垄断部门“国际惯例”的“护体神功”就成为社会应直面的问题。

惟有消除“国际惯例”的泛滥和公众权利的无用状态,才能破垄断部门“国际惯例”的“护体神功”。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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