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霸现象由来已久,是个城市老毛病,尤其城市化发展越快的城市,毛病越深重;可沙霸现象又是个慢性病,老顽疾,很常见,好似牙疼,虽不算大病,可疼起来真是要命。
但现在让很多民众郁闷愤懑之处在于:沙霸们只要不做出极端举止、不引起太大民愤,仿佛就没人管,就可以为所欲为。
而更为可怕之处在于,沙霸在法律上、职能管理上,似乎处于一个模糊的交叉地段,需要多头管理,但各家又只管一段,结果给沙霸们在城市里留下腾挪闪躲的“嚣张空间”。
君不见全国各地很多城市的沙霸们,其轨迹犹如浪里行舟,猖獗之极时被执法大浪打入水底,风头一过,却又浮出水面、卷土重来。打击不是没有,矫治也不是全无,但就像牛皮癣,就像牙疼,治标难治本,除症难除根;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 “狠人”“闲人”都来打沙子的主意,吃新建小区业主们的“唐僧肉”?
这有点像昔日的拉土车,疯狂猖獗,捅出大娄子,执法部门才出来群起治之,等风声一过,却又殃及无辜、祸害市民。原因不一,但责任不明、病根不除,却是本质因素。无论拉土车还是沙霸,这些都是城市化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病症,从整体而言,我们不缺相对完备的制度政策,不缺强劲的执法部门,不缺严厉的执法手段,但对于城市出现的新问题,有关部门一方面缺乏一定的治理经验,一方面在治理中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应当是立体的、资源共享的、紧密协调而非单打独斗的。
在其他一些地方出现的沙霸治理中,不难发现治理模式的局限性:有人说沙霸应由公安治理,他们不是商人而是恶势力;有人说沙霸们大多时候没有使用暴力,更多是市场违规,当由工商部门管理;还有人说,沙霸是装修建材行业的事,应由城建等部门管理……总之,沙霸治理在不少地方,很像以往常说的 “七八个大盖帽管不了一头猪”。慢性病,不怕它不好就怕不知吃啥药,沙霸乱象也一样,不怕他猖狂,就怕没人管,更怕没人齐上阵,斩草又除根。
沙霸乱象不是任权力踢的足球,沙霸更不能成为无人清除的毒草。在依法治国的当下,法律法规必须是权力进行一切治理的基础,也是一切乱象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治理沙霸,不能仅凭一个部门之力,也不能完全仰仗一时的运动执法,而需多个部门打出组合拳,持之以恒地治理。
一些公安部门已经行动起来,赋予他们权力和职责的就是《治安管理法》等法律制度,比如该法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必须处以拘留和罚款。没有强买强卖行为,沙霸们如何敛财?还有其他触犯法律的行径,尤需警方充分运用法律,依法治理。
此外,沙霸乱象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扰乱装修建材行业、有碍城市市容观瞻之嫌,一些物业公司有不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之嫌,等等,这些乱象涉及工商、城建、城管、房管等部门,应有更多的执法部门行动起来,穷尽一切法律规定、用尽一切合法手段,从各自环节对沙霸施以重拳,最终形成一套组合拳,彻底断了沙霸的生路、铲掉沙霸的病根子。
城市治理,不是碎片化的、割裂的治理,而是很多力量的共同发力,治理拉土车如此,治理沙霸也应如此。我们有实现城市美好梦想的决心和能力,我们一定更要有根治城市弊病的决心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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