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县委组织部对县政府组成部门、公安系统6个大队及其下属中队等实权部门的领导进行考评。6名干部考评结果为“不称职”,徐闻县委已作出决定,给予以上6人免职处理(见6月2日《京华时报》)。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县城。然而这个小县城今年却刮起的“考评风暴”,使得公安系统实权部门的6名干部落马,到目前为止,徐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考评和测评一共摘掉了14名官员的乌纱帽。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早就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然而现实的语境是,许多两会代表只会投赞成票,而绝少会投反对票的。像徐闻县的人大代表这样,敢于公开对于一些不称职的干部,在考评中投“不称职”票的确实少见。在今年两会期间,某位明星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就说过:我爱国,我不添乱,从不反对或弃权。
把投反对票和弃权票,与爱国对立起来,这样的政协委员都不知道自己拥有什么权力,更遑论让他们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能了。反观徐闻县的许多人大代表,他们不仅清醒地知道自己的职责,而且更能严格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能。这样的人当选为县人大代表,才是当地老百姓最大的福祉。
长期以来某些政府部门的领导,在其位不谋其政,工作粗糙拖沓,作风自由散漫。这样的官员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对于工作得过且过能拖就拖。然而由于这样的官员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有关部门只能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可是这样的官员过后依然如故,就像赵本山说的那样,错了就改,改了再犯。
官员在其位“不称职”就是对于老百姓的犯罪,官员在其位就要懂得自己是干什么的。许多官员错误的以为,只要自己不贪污犯罪、不腐化堕落,就可以在自己的位子上一劳永逸,只有上生的机会没有被免职的可能。“不称职”也能下马,这才是对于官员最好的职能监督。
徐闻县人大常委会的“不称职”考评,是涤荡官场上自由散漫不作为之风的最好良药。只要人大代表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尽职,官员们在工作中才就不敢消极应付懈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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