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卖淫”让人想起马尧海
近日,服务生欧阳某及其同事沈某因为帮人送冰块和可乐,被检察机关按 “协助组织卖淫罪”起诉。他们原本是思明区一家桑拿会所的服务生。“小姐”卖淫前,他们帮忙把冰块、可乐、果冻和跳跳糖送进房间,据说,这些物品被小姐作为“卖淫用品”。(海峡导报6月9日)
眼球经济时代,“脐下二寸”经济也不甘寂寞。前有马尧海聚众淫乱,引得无数专家学者纷纷见仁见智,现身说法。现又有帮小姐送冰块被判协助卖淫。只是,服务生为小姐递冰块也被判“协助卖淫”,获刑一年九个月似乎太冤枉了。要知道,他们只不过是“递冰块”的,与打酱油无异。
此事件曝光后,立刻就有专家提出“协助卖淫罪应考虑废止”。与当初的副教授马尧海何其相似?但是,事情在此值得注意的还主要是二者的不同点:其一,马尧海是大学教授,衣食无忧后有闲情逸致组织聚众淫乱,怎么说也不算弱势吧?而欧阳某是一个初中文化、每月领900元工资的服务生,是不是有值得同情的一面?其二,马尧海发动关系,利用网络组织“聚众淫乱”,而欧阳某还有不知情的因素在里面。即便他是知情的,也有出于服务生的职责,不得已为之的成分。所以,罪恶的程度上是不是轻微一些?
至于最后的司法机关会不会对欧阳某进行重轻发落,尚不可知。但是,有这么一些疑问是回避不掉的:公安、司法机关如果真要严肃社会风纪、保障公序良俗,彻底查处淫窝,连送冰块的都不放过,为什么不彻底端掉桑拿、洗浴、足疗场所呢?要知道只有完全没有这些场所的存在,为讨900元工资的服务生群体才会彻底禁绝,协助卖淫才会销声。但是,相关部门能做到这么彻底吗?执法人员有这个气魄吗?涉案会所“很少到现场,也不直接参与管理”的老板汪某,他的结局也许可以回答这些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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