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深圳一个叫侨香村的“经适房”小区,配套设施极其豪华,少则有90平方米,多则有4室2厅;且它将以每平方米4800元的成本价分配给深圳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而周边的房价已经涨到3万元每平方米。根据《广州日报》6月10日的跟踪报道,该小区其实是由深圳市政府出资建设的大型福利房小区。
看来此小区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经适房,并非如之前陕西眉县那样是专卖给公务员的“经适房”,因为它索性就是公务员“福利分房”,看来这就不是与民争利了。且慢,早在12年前,国务院就已经叫停福利分房,怎么深圳公务员又福利分房了呢?
首先,从报道中看,深圳重启福利分房,似乎理由充足,但又匪夷所思。比如说,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深圳,居然“没有(公积金)账号”,所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没有公积金,因此要福利分房。深圳改革滞后,反而让各位公务员因祸得福,重新福利分房了?
其次,重启福利分房就是与民争利,是将公务员的特殊利益凌驾于全社会之上。早在1998年中央就决定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同年12月2日,广东省明确提出,从2000年1月1日起全省一律停止。“但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制度一直未能推行,直到2002年,深圳市政府又走回老路,重新推出福利房建设。而此次,侨香村等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为“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购买全成本微利房条件”,就是说,相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只要此前未享受福利政策住房待遇,就可以申请。
简单地说,深圳有些公务员错过了福利分房的末班车,所以要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凭什么?在中国很多勤劳努力的青年人为房子问题所困时,为什么政府要优先解决公务员的住房问题,而不是优先解决引进人才、农民工,或者是普通的白领的住房问题?没有一条法律规定,公务员可以比普通公民更优先地享受社会福利,难道就像《动物庄园》里所说:一切动物生而平等,但一些动物更平等?多给公务员分房,势必挤占其他社会成员的资源,这就是与民争利。
2008年11月广东政协委员唐永汉(其身份为检察官)倒是给过优先解决公务员房子的理由:无房将使“少数掌权的公务员铤而走险,以权谋私”,所以应按工资的18%按月增发公务员房贴。凭什么公务员不拿公积金了,就能拿房贴,分不到福利房,就能分经适房?显见的是,公务员的权利得到了优先保障,其中的理由恐怕只有一个:公务员本身就是政策的制订者,巧妙地利用了“分粥人”的身份。深圳敢为天下“先”,率先开倒车,重启了公务员福利分房,这对于社会公平,绝对不是什么好消息。上海 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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