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三年学费,上了三年学,拿到手的毕业证却写着 ‘学制两年’! 不仅如此,竟还变成了业余成教!”昨天,虎扑篮球:广播电视大学07级数字媒体专业的学生小苏,手持说法不一的入学通知书和毕业证书,代表该专业07级约300名毕业生向该校质问。“学校 ‘忽悠’了我们,这是拿我们当猴耍呢,严重影响到我们的就业,应该对此负责(见12月20日《海峡导报》)!”
入学通知书上明明写着“三年职业技能全日制”,而学生学习期满下发的学历证书却是“两年制专科”。对此虎扑篮球:电大数字媒体专业孙水春主任解释说:“入学通知书上写的不是‘三年全日制’,而是‘三年职业技能全日制’,二者是有区别的。”
既然是“三年全日制”和“三年职业技能全日制”有区别的,就需要当时招生的学校加以区别和澄清。然而当初这家学校在招生的时候,不仅不对这两个概念不加以区别和澄清,而且当初学校在下发的招生简章的右下角,有明显的“三年全日制”的标示。这无疑是学校故意在招生简介中混淆两者之间的概念,这不是有意误导学生又是什么?
对于学生大专变成教的质疑,这家学校解释说:“不是学校中途‘变脸’,而是少部分电大学生存在伪造高中学历的情况,因此,中央电大于2008年向各分校强调,为保证学生学历证明的真实性,分校应向学生下发 《入学资格承诺书》,并让其签字。”在孙水春的指引下,导报记者在条款的最后一条看到大意为“若学生伪造学历证明,将承担被学校取消学籍等后果”的说明。
首先来说部分学生在报名的时候,存在伪造高中学历的造假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相应责任。然而学校在招生的过程当中把关不严,致使某些不具备高中学历的学生入校,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学校在强调学生责任的同时,为什么把自己当初把关不严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不管是学生的责任也好,还是学校把关不严的责任也好,为什么这些所有的责任,最终都要转换成对于学生一方的惩罚,这显然是有失公允的不负责任的做法。
中央电大下发这个通知的时间是在2008年,而学校要求学生签《入学资格承诺书》的时间,是在学生临毕业前的头几个月。如果学校在2008年就说明情况,要求学生签署《入学资格承诺书》,学生可以有更多的选择余地。而学校却选择在学生临毕业前的头几个月,才签署所谓的《入学资格承诺书》,无疑学校是意在把生米煮成熟饭,让学生失去其他方式的选择余地。
作为教书育人的教育部门,正人须先正己。当年有关的招生学校,在招生的过程中就缺乏必要的坦诚和诚信。当真正的问题发生后,有关的招生学校又百般抵赖拒不承担责任,教育部门如此行事,是不是标志着学校的人文道德的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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