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障房弄虚作假终有处罚。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下发20份行政处罚预告知书。如无异议,这20户申请者将面临5000元罚款,并在今后三年内不能申请保障房。据了解,这20户涉嫌弄虚作假者主要是涉嫌隐瞒房产和宅基地。
深圳市保障房分配历时近一年,可以说是在公众和媒体的审视、质疑下走过来的,现在,以弄虚作假者受罚作为整个事件的尾声,总算是一个不错的结局。众所周知,保障房申请中弄虚作假在全国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惩处性规定,而且即便有“罚则”,也往往成为一纸空文。深圳这次实施的处罚,尽管从标准上看可能会引起不同的观感,但毕竟是一次实实在在的行动。在房价高企、住房成为最重要的民生问题的当下,保障房不但承载着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梦,更是社会公平公正的象征,启动保障房申请的罚则,必将有力打击弄虚作假者以低风险换取高回报的侥幸心理。
大众心理总是追求至善,面对20户申请者受罚的结果,人们仍然会有疑虑:是否其余申请者就不存在一点问题?特别是新闻披露,目前公布的受罚者主要是涉嫌隐瞒房产和宅基地,这也难免给人想象的空间:难道隐瞒财产就不在其列?公众的这种疑虑合情合理,回应这种疑虑需要相关部门拿出更大的决心和付出更多的努力,如果是在申请标准和规定上存在的漏洞,则需要赶快完善。公众也许可以接受这一次并不“至善”的结果,但下一次如果重复同样的问题,恐怕很难获得谅解。
回顾此次保障房分配过程不难看出:来自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可以给政府部门“分谤”和“减压”。
公众对保障房分配的批评历来集中于两点,一是不符合标准者造假申领,二是权力寻租空间太大。深圳此次分配所遭遇的也无非这两种批评,无论是本应公示的家庭财产和可支配收入信息在终审中不见了踪影,还是接连爆出开豪车住豪宅者也居然通过了审查,知情权未受到充分保障的民众的质疑都首当其冲地指向主持分配的部门。而在舆论的压力之下,随着信息的逐步公开,公众所看到的事实是,由于核实申请者财产的确是件复杂而繁琐的工作,在对条例某些规定的理解上也可能存在偏差,这才是历经重重审查仍然有漏网之鱼的主因。在保障房分配问题上,权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可以有失误,公众不能容忍的是其有私心和私利。而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正是在这一点上起到了替权力部门“分谤”的作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负责人曾经透露,“有的落选者不服气,过来闹,甚至带着刀过来,进行威胁”,并叹息“压力很大”。有的落选者为什么会闹甚至采取激烈的方式?无非因为在他们眼里,相关部门的权力使用随意一些,他们可以通过威胁这些部门而实现自己的诉求,而一旦他们明白即便是这些权力部门,也是在公众和媒体全方位的监督之下,有权也不敢乱用时,他们还会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吗?显而易见,在公共资源的分配上,阳光化操作是让落选者服气的唯一办法,而全方位的监督则有利于化解落在权力部门身上的压力。
保障房申请违规的罚则已经启动,如何执行到位是一个新的难题。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工作人员直言:“三年之内不得再申请容易做到,但处罚5000元,在生效后不知道该怎么执行。”行政处罚执行的难题自然可以通过部门的联动获得解决,但我们其实不妨换一个角度思考:如果是在信用制度健全、个人信用评价具有很高价值的地方,就这些弄虚作假者而言,是愿意接受罚款还是愿意被记录一笔“污点”?两相对比,信用“污点”记录显然更具惩罚性。这就提示我们,应该加快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这也许才是杜绝弄虚作假的根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