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上周公布2010年国家征缴税收77390亿元,增幅22.6%。还是在上周,由国土资源部公布,仅据2010年前11个月不完全统计,政府卖地收入超过27000亿元。识者所知,上述“收入”,并没有涉及层层行政性收费、政府基金征缴及行政性罚款的年度总量。
2009年中国GDP总量33.5万亿元,假如去年GDP增幅为10%,那么去年GDP的预测总量也就37万亿元。拿去年“不完全的政府总收入”10万亿与去年37万亿元GDP作提前对比,政府切蛋糕,第一刀就切走了四分之一还多。
说到百姓税负,官方长期灌输的说辞一直存在误导,以至于许多百姓误以为个人的税负主要就是个人所得税税负,这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只要百姓有消费,甭管具体消费什么都包含有“隐蔽的税负”,举几个例子:
一家三口看场电影,40元一张的电影票含营业税12元,三口之家立马缴税36元;购500元衣服,内含增值税17%,营业税13%,且皆以500元作为稽征基数,二者相加缴税150元……至于一套商品房,现阶段涉及税种12项,行政收费50项,合计税费有62项。这不是笔者瞎编的,是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披露的。
国外百姓购买商品或服务也缴税,但中国百姓须负担的税与人家的相比有诸多吊诡之处:
人家的税与价分开。1.1美元买一根油条,1美元谓价,10美分谓消费税,真正是“明明白白消费”。我们呢,有意把税隐藏在价格中,一根油条中到底重复收取了多少道这税那税,恐怕连“税务老爷”都说不清楚。而就多年的宣传形成的误读,中国百姓似乎只须交纳个人所得税,看起来特幸福,其实是特无奈。
人家的政府只收税不收费,收税是合法的,收费是非法的。中国既收税还收费,而且收费的品种比收税的品种更多更广,收费的标准还互不统一,完全凭各地随心所欲甚至于“随官所欲”。
人家的政府收了税要接受全体纳税人“祼监”。可我作为纳税人之一,虽月月缴纳个税,但我没收到过纳税单;不知税收是怎么花掉的;不知除了个人所得税之外,我还在不知不觉中交纳了多少别的品种的税以及具体的税款。
每每舆论吁请减税尤其是直截了当减个税,回回有人站出来强调必须“综合个税改革”在先作为遁词,要不就王顾左右答非所问,要么就躲躲闪闪言不由衷。总之,一个拖字又把减税“拖”进了2011年。呼吁为民减税不能再躲躲闪闪——尽管说了也许继续白说,但白说也要说。且看有关机构今年是开始做还是继续“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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