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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改革不能是私用合法化
www.fjnet.cn?2011-02-24 09:44? 刘洪波?来源:东方网    我来说两句

广州市拟开放公车私用,定价最高每公里1.7元。从报道看,这个由广州市纪委书记苏志佳披露的方案,是对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应,并在政协委员那里收获“一脸的感动”、多次鼓掌,达到令人“非常满意”的效果。

这样的效果在民间是否也会产生,暂时无从得知,但从网上反应来看,满意度显然存疑。

公车私用早已成为人们高度关注的话题,与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并称“三公消费”。公车改革一直在呼吁中,间有报道一些地方公车实行了改革,但区级官员一年补贴7万多元之类消息,使改革不仅不能收获社会满意,甚至成为加剧不满的新话头。

广州这回干脆不叫公车改革,而叫“公车监管”。人们设想的公车改革,是大量减少公车配用、查处公车私用,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交通效率,乃至利于节能减排。而广州所说的公车监管,不涉及车辆配用量的问题,对公车私用也不查处,而是使公车私用合法化,并收取一定“私用费”。

我们未便推测,通过这一措施将收到多少钱,又将减少多少公车私用出行量,但我们能知道,为了“开放公车私用”,每辆车安装GPS定位监控设备就要花费3000元。如能照设计者预想,每车每年节省7000元,只花费3000元去装一个设备,当然还是划算。但我们也要做好费用可能省不出来的准备。此后,公车私用将不再是问题。公车私用既然不违反什么,你还能指责谁?人家要么说“我出了钱”,要么说“我在干公务”,但是否真给了钱,或是否真干了公务,那是另一码事。反正,你再去揪公车的问题,就没趣了。

广州开放公车私用,据说是因“市民不是反对公务用车”,而是反对公车私用。“市民不反对公务用车”,不知这个结论是调查所得还是情理推设,市民是只要公务用车就一概不反对,还是对公务用车也视必要与否而决定反对与不反对?每个官员屁股底下一栋楼,是一种公务用车;像韩国首尔那样,全市只有47辆公车,也是一种公务用车,难道市民都不反对?

市民反对公车私用,反对的是官员用车特权;“公车私用合法化”,是使这种特权因“支付使用费”而合法化,这或许可算是“特权弱化”,但也可能是“特权隐性化”:一重隐性化,是“使用费”并不足以支付车辆使用成本,表面却是“公平付费”;另一重隐性化,是公车出行无论公用私用、无论是否须付费,市民可能根本无法监督,只由专职人员说了算。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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