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国土局胡集中心所原所长周文彬,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将去亳州市纪委“自首”并检举曾向上级行贿一事。亳州市纪委介绍,周是正常的反映问题,目前已受理并上报纪委高层,其反映的具体内容不便透露。(4月14日《新京报》)
自首本是很私密的事情,周文彬却通过微博直播的形式公布于众,这一特立独行的举动立即引发社会关注。对此,有网友嗤之以鼻,认为是“炒作”和“作秀”。然而,那些“隔岸观火”的看客们,又有谁能够真正读懂微博直播自首背后的悲怆。
“车已出发,载着我和一颗忐忑的心朝着不可预料的未来出发”,“对我来说,自首就像抑郁病人赴死一样的坚决和快慰。”微博直播的字里行间,弥漫着“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味道。一起简单的行贿罪自首,竟然演绎出“壮士一去不复还”般的悲壮,这似乎有些过分夸大和渲染。然而,这种情绪的产生,不是周文彬在故意矫揉造作。因为,除了自首自己的行贿行为外,他此行另一项更为重要的任务是,举报利辛县国土局局长于强等3名局领导。
举报,就意味着要向既得利益者挑战。据《东方早报》报道,在决定自首之前,周文彬已向中央、省、市领导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做过多次举报。尽管举报信内容详尽真实,但从去年到今年的时间里均得不到重视和查处。举报者的苦苦呐喊,却得不到相关部门的积极回应,这从一个侧面折射挑战利益集团的难度和无助。无奈之下,周文彬决定孤注一掷,以行贿罪自首的形式向亳州市纪委举报国土局领导,“宁可舍得一身剐,也把皇帝拉下马。”
光这还不够,还要微博直播向全社会公开。在笔者看来,周文彬的良苦用心有二:一方面是运用微博这个网络平台,祭出反腐怪招,撩动大众神经,从而借助网络和媒体的力量给当地相关部门施压,使反映的情况得到认真调查和处理,避免重蹈不了了之的覆辙。同时,更为重要的是给自己多一分安全感,减少遭遇不公待遇的可能。毕竟,通过微博直播把自己置于社会的聚光灯下,周文彬也就成为颇受关注的焦点人物,被举报者势必投鼠忌器,不敢肆意打击报复。
这一担心并非杞人忧天。由于举报行为触及到利益集团的痛处,将对方见不得人的黑暗面剥离在阳光下,很容易遭受利益集团的集体抵抗,甚至是疯狂报复。尤其在举报大案、窝案时,一些重要的线索往往冲不破“官官相护”的利益链条,更有甚至,实名举报信最终转到被举报者手中,为其招来无妄之灾。湖北十堰市竹溪县建设局干部郭元荣因举报当地官员,被公安局关进精神病院14年;原河南平顶山市政法委书记李长河被吕净一举报后,雇凶将吕刺成重伤、将吕妻刺死……一个个举报人遭到报复的例子触目惊心。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其中,那些“隐性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因其手段“合法”,行为隐蔽,难以界定,一直处于法律救济的“边缘死角”。
微博直播自首不具有可复制性。因为,一旦另类变成常态,新鲜度不在,便会随着公众关注热情消退而威力大减。每一起举报案件都应该重视,每一个举报人的权益都需要保护,这不能依赖于举报者走极端式的“自我救赎”,而应是制度保障下的公权救济。如何加强对举报落实情况的监督和管理,让正义的审判不被权力遮蔽双眼;如何加大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让有良知的公民能够坦然揭露黑暗,这便是“微博直播自首”留给我们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