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上来说,中国是讲究私德与公德统一的,所谓“求忠臣于孝子之门”之类的话算是一种古训。私德与公德这么高度统一的情况下,历朝历代居然总是出贪官污吏,也是奇事一桩。这个逻辑要是反推过去的话,说不定就会推出公德糟糕代表咱这里私德一直也比较差的结论。当然,这么说不太合适,有违民族荣誉感,所以我们也就不继续推论了。
但这种思维模式可是从来都不少见,江苏南通前两天就下发了一则叫做《南通市公务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行为规范》的文件,40种有违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行为被明令禁止,有18条涉及公务员职务之外的生活约束,按照新闻里的话说是“最大亮点”。包括规定看黄片、搞婚外情等事项都要受到处罚。
对于公务员在生活方面有一定约束,倒是也不新鲜,香港就规定公务员在财务上不能借高利贷,如果借了而又还不上的话,有可能就会被约谈以及制订财务还款计划,要是还不能有所改进,他的饭碗就算是砸了。相应而言,各国公务员都要有一定行为的准则,在普通人看来无所谓的事情,公务员就不能做。这是因为公务员掌握着公共权力,如果他们在某些方面出轨的话,很可能公共利益就会受到伤害。
但如果详细考察其他地方对于公务员职务之外的行为约束就可以看出,这些约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只牵涉利益,而绝少涉及道德判断。也就是说如果你借高利贷,政府就要管,因为这可能导致你为了弄钱还债而徇私舞弊。但要是你去看3D《肉蒲团》,估计也就没人去管了,这涉及了生活的另外一个层面,在这个层面上,对于其职务是没有影响的,人家也没打算让公务员成为道德楷模,从而供全社会瞻仰之。公务员也不过是个职业,要说他们就能代表一个可供社会大众在道德上膜拜的阶层,估计这么想的人至少喝了半斤以上了。
其实我们可以把这种对于公务员职务之外的要求看作是某种标志。一个地方如果只对公务员职务之外的生活作一般性要求,而这个要求实际上与其公务行为有可能产生联系的时候,他们对于公务员本身就是有自信的,并且认为在那样一个社会当中,普通人所维系的道德准则已经足够保证对于公务员本身的基本道德约束了,不需要从体系当中的强制力里面再为公务员上一道笼头。
反之,那就证明掌握着公权力的人必须要通过某种也来自于公权力的力量,才能保证其不至于把道德水准降到普通大众之下。这个看上去要求如此之高的文件,其实质就是在高要求之下,维系已经相对较低的公务员道德指标。古语有云: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取法乎中,得乎其下。
而原本在现代生活中已经算不上什么事儿的黄片都能堂而皇之成为整顿目标,更是证明越是细致的规定,越是表明这并非是什么对于公务员的高要求,也并不是什么给百姓们做某种道德上的标杆,而是通过这种繁琐的规定尽量约束公务员的行为,同时造成高标准严要求的假象,让大家相信公务员阶层的道德会有所改善。
问题是有人相信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