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改革决策不能排除公众
www.fjnet.cn?2011-05-17 08:25? 付小为?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事实上,公用事业到底是民营化还是国有化,并无定论,世界上有一些国家进行了公用事业的民营化改革,也有一些国家是对国有企业经营进行改革。公用事业因其基础投入大,收益周期长等特点,也确实需要一定程度的垄断经营。但我们必须注意到,公用事业具有准公共品的性质,注定不能完全按照商品化经营,公用事业运营或者改革,因此必须有公众的参与,比如,价格调整要开听证会。
我们注意到,无论是甩手还是重新控制,一些地方政府看重的更是政府自身的收益问题,而忽略了其准公共产品供给性质。一些问题已经出现,比如说一些地方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的全面调整,价格听证会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公用事业经营中出现的政府与企业矛盾,甚而在一些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成为业内人谋私和高福利的机遇。
出现这些现象,问题便是公用事业改革中公众参与的缺位,公众无法得知在改革中政府与企业是如何谈判的,是否存在不合理交易,公共利益是不是因此被忽略。涉身公众的事,公众反而成了局外人。公用事业改革,不是政府与企业的两边关系,公众必须有知情权、参与权,通过人大等权力机构对基础投入、利润空间等原则问题表达态度、施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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