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现今物价高企通胀严重,联合利华悄然涨价当然会让消费者感到不爽。然而,一个拥有自主定价权的企业宣布旗下产品涨价,这在市场经济社会原本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消费者当然可以用脚投票不买其产品,但只要这里面不涉及触犯《反垄断法》,企业在道德和法律上似乎并没有什么缺陷。一个普遍的共识是,自由竞争的涨价不可怕,垄断行业老涨价才可怕。茅台可以涨N回,喝茅台的石化双雄也可以涨N回,作为下游行业的日化企业怎么就不能因成本提升而涨价呢?
此番联合利华涨价有一个特殊的背景,那就是它在最近不仅被发改委约谈过,还被发改委开出过200万的罚单。于是,很多网友指责联合利华“顶风作案”,指责其不讲信誉;虎扑篮球:发改委200万罚得太少的讨论,更是甚嚣尘上。可事实上,联合利华当初对发改委的承诺只是“4月1日暂缓涨价”,而发改委对联合利华开出200万罚单的理由又是什么呢?——散布涨价信息、引发部分地方抢购。换言之,是联合利华公开宣布自己将在4月1日对旗下产品调价,惹恼了发改委。
所以这次联合利华学乖了,并未公开宣布涨价,而是直接通知销售终端悄悄涨价;虽然最后还是被细心的媒体发觉,但至少在形式上,联合利华既未违背自己暂缓涨价的承诺,也没有再一次“散布涨价信息”。虽然消费者都在期待着发改委再次对联合利华开出罚单,但我很怀疑在开出“散布涨价信息”罚单之后,面对“顺从”地改为悄悄涨价的联合利华,发改委到底还能找出怎样的罚款理由来。
本来是企业与发改委“斗智斗勇”,最后被耍的反倒是消费者:约谈者完胜了第一回合,企业也回应了个漂亮的回马枪,一心以为暂时不会涨价的消费者,最后发现神马都是浮云,该涨的还得涨,一分也不会少。大家都认为联合利华涨价是“顶风作案”,当事者自己却声称是“吃一堑长一智”。前者也许就是实质,后者只是狡猾的表现,但是在相当程度上,联合利华的狡猾,是因发改委罚款理由的牵强成就。
联合利华究竟是顶风作案还是吃堑长智,对公众其实没有太大的辨析价值,但是价格主管部门却不能不汲取教训。培根有句著名的话:一次不公的判决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这话用在价格主管部门控制物价上,也许同样能够说得通。为了控制物价保民生,约谈企业只要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注意以理服人而不是以权压人;更为重要的是,当发改委准备开出罚单以一儆百,一定不能随随便便找个理由,而必须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否则,心有不服的企业必然会以“吃一堑长一智”的方式来“顶风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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