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今年1月公布实施后,住建部昨天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了房屋征收补偿的评估办法。其中规定,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征收房屋的价值将完全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住建部表示,2003年12月1日原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同时废止。(6月8日新京报)
这个新规有三大亮点,照暖公民心,让人欣喜。
第一大亮点,评估价格完全依照市场。过去,一些地方的评估价格是政府部门说了算,政府部门为了减少赔偿,往往用低于市场很多的价格进行赔偿,很冷公民的心,也是造成拆迁矛盾的主要原因,现在,完全按照市场价格,减少了公民在拆迁中的损失,让公民很温暖。
第二大亮点,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过去,赔偿价格评估是政府部门找,政府部门找的评估部门当然是政府部门的跟屁虫,是政府部门工具,很容易侵害公民权益,让公民很受伤,现在,评估机构公民说了算,公民有了选择权,这是赔偿价格确定走向公平的重要一步,公民很温暖。
第三大亮点,评估更多体现土地价值。房屋拆迁,有房屋价值,更应该有土地价值,过去,只说房屋价值,忽略土地价值,实际上是侵害了被征收人的权利,对土地价值有体现是对公民权益的尊重,也是对土地的尊重,公民当然很温暖。
房屋征收评估新规三大亮点贵在不折不扣的落实,落实好了,被征收人可以才拆迁中获得幸福,可以成为减少拆迁矛盾的利器,我期盼国家相关部门采取三大举措保障这个好办法落实好,一是建立国家拆迁赔偿举报网,随时接受公民举报,及时解决问题,坚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把国家赔偿办法宣传到每个公民心中,让公民依法保护自己权益;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对不按照国家新规赔偿公民的部门负责人进行严厉处罚。
社会发展需要拆迁,拆迁需要温暖,冷漠拆迁,暴力拆迁只能拆迁出矛盾,拆迁出不和谐。房屋征收评估新规是保证温暖拆迁的好办法,期盼能够很好的落实执行。
- 2010-01-31房屋征收条例须防权力越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