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狗叫”背后的价值取向
www.fjnet.cn?2011-10-21 08:28? 林小明?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一家公司员工大会上,三名演讲的员工因发言时间不足,竟被经理要求“学狗叫”。事后,员工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公开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深圳南山法院一审支持员工的诉求。公司方不服上诉,深圳中院日前进行了二审。(10月20日《深圳商报》) 员工被逼学狗叫,这件让“叔可忍而婶不可忍”的事件,在事发之后没有得到及时惩戒,可以说正义虽不在昨日,但我们很快就会等到。或许,其中更值得我们探讨的是,这事隐藏的价值取向。 无论员工学狗叫,是源于被逼还是所谓开玩笑,但不争的是事件已然发生。与其说是相对强势方的公司,在管理上的失德,还不如说是透露了其骨子里的傲慢:那就是不把员工当人。在这样的理念下,类似事件迟早会发生。 因为“发言不够5分钟”,员工就被要求“学狗叫”。即便以开玩笑的幌子来推脱责任,仍难掩饰逼迫的实质:显然更不能以磨砺意志,活跃气氛来搪塞。古时“胯下之辱”被誉为美谈,现今“学狗叫”则毫无疑问会被钉上耻辱架。 “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夺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说在现实语境下,尚不足以实现事实的平等,但人格平等则应深入现代人骨髓。即便是很明确的雇佣关系,被金钱度量的也只应是劳动关系,而不是雇员的独立人格。 这件野蛮的事,还阐释了这样的冰冷现实:做得好不如说得好。这三名受辱员工原本作为优秀员工上台发言,却因不善言辞而被要求“学狗叫”补足时间。一刀切的要求标准本已有错,如此挟裹更是错上加错。 “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这句有点仇富的话语尽管显得绝对,在诠释这事上则显得深刻。相对管理方“劳心者治人”的傲慢表现,更凸显了受辱员工的理性。他们并没有“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而是寻求法律途径维权。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当行为超越道德约束的范畴时,或许只有通过法律来裁判,才是我们应该选择的最优途径。从受辱员工起诉的举动来说,体现了他们相信法律的价值取向,这是一种值得赞赏的朴素信念和行为方式。 犯了错就得付出代价,犯了法就得接受惩罚。“学狗叫”事件,过错方必须为此付出代价,并且需要做到“罚上以立威”,在法律惩罚裁量范围内,从重处罚过错方,才可能杜绝类似荒诞事重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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