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拉票实质是权力“出轨”
www.fjnet.cn?2012-02-26 12:57? 李 喻?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011年7月27日,江西省永修县县委宣传部发出《紧急通知》,为参评第二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奖的教育局局长熊茂东刷票。强迫全县六千多教职员工,每个人必须在网络上至少为他投30票,投一票公家补贴2元至5元不等。(2月24日中国青年报) 永修县县委宣传部发出的红头文件其作用性、影响力不可忽视,增加一定的投票数是毫无疑问的。然而“红头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动不动就要以“红头文件”开道,实在有些不妥。一些地方之所以热衷以“红头文件”开道,这是因为“红头文件”有威慑力,下“红头文件”就可要求下属部门或相关干部职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一个县好不容易有个代表进入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奖行列,作为家乡的领导、同事“为之高兴,为之自豪!”是毫无疑义的;“给她支持!给她帮助!给她投票!”这种心情同样可以理解的;但以“红头文件”要求各单位、各干部职工给他投票,却是在滥用“公共资源”,是典型的权力“出轨”。 为了一个人的荣誉,为了一个民间组织的评奖,就用红头文件拉票,这做法不仅有损于政府公信力,对其他选手也不公,而且也增加了投票群众的负担,因为投票是要花钱的。因此,我们应该警惕以政府名义为个人荣誉拉选票的行为。 同样,为教育局局长评奖发“红头文件”同样是一种不正之风,此风当然不可长。如果个个评奖者都拉政府作背景争选票,必然导致更多的权力“出轨”,其危害性将更大,不仅不利于社会的稳定,而且还会影响党群关系,损害政府的形象。 没有法律授权 政府不能行政。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如今,我们有必要规范“红头文件”,对于滥批乱发违法违规的“红头文件”、造成公民权利受害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应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红头文件”的发布走向科学规范。 “公权力”一旦缺乏有效的监督,似牛失去缰绳,甚至于横冲直撞。这就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公权力”监督机制。尽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公权力进行监督与约束,但执行力还不够,处罚力还不足。还原公权力的本来属性与功能,有效监督、有力约束只能加强,不能减弱,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各种权力在正常的轨道上公正行使而不至于“出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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