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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雷锋奖”能“奖”出什么

www.fjnet.cn?2012-03-06 16:06? 朱少华?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学雷锋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如何建立学雷锋长效机制,让雷锋精神薪火相传?4日,湖南团全国人大代表吴建平、李焕然、周兆达、黄志明、许菊云、罗美元、向文波等联名建议,设立公民道德最高奖“中国雷锋奖”,以嘉勉各行各业中乐于助人、默默奉献的优秀公民和道德标杆。(据3月5日新华网)

如同政府要重视什么工作就要相应的成立什么“领导小组”或“某某办公室”一样。今年恰逢学习雷锋活动50周年,全国上下学习雷锋的热潮如火如荼,市面上凡是与雷锋相关的物品都在超值热销,在这个热浪的推动之下要设立“中国雷锋奖”也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甚至是“势在必行”。而实事求是的说,设立这么一个“雷锋奖”,对推动公民的道德建设,提倡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和发扬雷锋精神、爱心奉献社会方面肯定有一定的激励作用。对建立学习雷锋的长效机制,让雷锋精神薪火相传也能发挥不小的带动作用。但是更应该看到,现在各种各样的评奖活动不计其数,其中鱼龙混杂,良莠不分,这个所谓的“中国雷锋奖”一旦推出,到底会成为“兴奋剂”,还是“麻醉药”呢?

事实上所谓的“雷锋精神”也就是我们传统美德、个人道德与公共品德结合在一起的一种综合素质,属于道德范畴,更属于民间的和社会的。而国家如果设立了“雷锋奖”,甚至每个省市还要设分奖,无疑也就是打上了浓重的官方色彩,甚至更有功利的性质在内,有功利就有角逐,而结果也就很难保证这个奖的公平和公正性。同时,“雷锋精神”的特殊性也注定了这样的行为很难有一种刚性的标准来衡量,更多的可能就是“良心标准”和道德衡量,这就更会给种种猫腻行为留下了可乘的空间。现在许多大型评奖往往都成了“卖奖”和“分奖”,不仅公信力不高,更屡遭社会质疑。这个所谓的设立“中国雷锋奖”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又一个“脊梁奖”,不仅起不到预计的效果,更可能起到相反的作用。

雷锋精神”本就是属于道德范畴的更是民间的一种精神,国家可以倡导,政府可以支持,社会更可以大力发扬,而且只要这种精神适合于民间需要,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一种美德,我们就大可不必担心这种精神没有薪火相传。今年更可以看出,雷锋帽、雷锋包、凡是属于“雷锋用品”的眼下都成了抢手货,甚至年轻人们都争相装扮成雷锋,这就是雷锋精神永远不会过时的佐证。有人曾说过,越是传统的越是时尚的;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更可以说,越是民间的越是永远的。“雷锋精神”不仅需要民间的土壤,更需要道德的营养。她需要的是全社会的弘扬和光大。而官方一旦揽为己有,就有可能让“雷锋精神”变味,更会让这一美好的道德风尚变得功利色彩浓厚甚至铜臭无比。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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