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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小区实乃“特权小区”

www.fjnet.cn?2012-03-20 08:02? 侯文学?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在广西在来宾市民间,滨江园小区宛如一个“美丽的传说”--“这是全广西最大的公务员小区”。在这个小区内,公务员们按照官职官阶高低,分别住进独栋别墅、联排别墅和楼房……这种打着“为解决公务员们的后顾之忧”建的公务员小区,实为“特权小区”,已经严重违规,应予严肃整治。(3月19日《法制日报》)

滨江园公务员小区占地面积438500平方米(约657亩),总建筑面积为280663.2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60675.57平方米,室内车库12200平方米,会所面积6558平方米,幼儿园1208平方米,建筑群楼为180栋,总住户为1477户。如此公务员小区,建筑面积之大,楼群栋数之多,容纳住户之广,在全国并不多见。特别是A区的“厅级小区”,约40余栋独楼别墅镶嵌在一片绿色之中,四周被黑色的铁栏杆独立围起,南北两边各设一个门,支撑栏杆的每一条水泥柱上,都贴有“监控区域,请君自重”的警示,除北边一面为道路外,另外三面都被绿化带和公园围着,环境极为优雅。来宾市是10年前由6个县合并而成的地级市,这些地厅级干部刚一上任就为自己设计了安乐窝,可谓颇具匠心。

我国于1998年实施住房商品化。也就是说,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都须自行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房。国家推出保障房建设举措,是房价不断高涨情况下,为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利民之举,新参加工作的公务员买不起商品房,可与其他居民一样,按照条件申请保障房,多数老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过去已经分到公房且花费少量的钱参加了房改。在这种情况下,再为公务员建小区,利用政府掌握的土地资源和税收优惠,以大大低于市场价格搞集资或合作建房,甚至为领导干部盖别墅,显然违背了公务员廉洁自律要求,推动了社会不公。

来宾市专门为公务员建小区,违反了国家不准修建别墅的规定。早在2003年初,为了节约用地,国家建设部对修建别墅项目就下达了禁令。滨江园小区始建于2003年,为厅级干部设计了独楼别墅,为处级干部设计了联体别墅,若在建设中国家下了禁令,为什么不立即整改呢?专门为公务员建小区,也违反了国家禁止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的规定。2006年,国家有关部门已明令禁止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但滨江园小区为公务员集资合作建房至今仍在延续,正在建设的8栋高层别墅中,仍有6栋定向专供公务员,房价还不到另两栋对外销售价的一半。而市面上,住房富余的公务员们纷纷将自己购房的指标对外销售,一个指标被炒到6至7万。老百姓买不起房,公务员不费吹灰之力,通过销售房的指标就发财,政府是为老百姓服务还是为公务员谋利?

党政机关、权力部门和国有企业利用权力、优势和公共资源,通过集资合作建房、低价团购商品房,甚至建别墅,不仅发生来宾市这一起,近几年各地不断被爆料。这种住房“双轨制”,无疑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应当予以铲除。因此,我们希望来宾市上级,对该市公务员小区的问题予以查办,不能搞下不为例、既往不咎。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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