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袭女被弃,拷问正派社会的“行权伦理”
www.fjnet.cn?2012-03-20 08:15? 毕诗成?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安徽亳州市涡阳县四中高三女生小黎(化名),家住该县高公镇。3月11日下午她在参加完一场高考模拟考试后回家,途中遭遇歹徒,被殴打遗弃。高公镇派出所警方接警赶到现场后,认为这是一具流浪女尸,不属于刑事案件,并联系高公镇民政办要求将人拉走。高公镇民政办雇来的司机再度将她遗弃到邻县太和县境内。3月13日早上,接警的太和警方和120赶到现场,将她送往医院抢救。小黎至今仍处于生死边缘。 众所周知,公共权力在运行的时候,必须持有平等、敬业、认真谨慎等一些基本的“职业心态”;而不是只有被高度关注了,被领导批示了,才从内心里当一回事儿,重视起来。有网民指责:如果说拦路的劫匪让人愤慨,那么当地高公镇的警察和民政办,恐怕也同样可恨。这种愤怒,正因为作为纳税人供养的公职人员,被赋予了特殊的伦理要求——作为警察也好,民政部门也好,如果你因为某人“身份卑微”就漠然草率的处置;如果你非不能也,乃不为也,这显然是最不能容忍、最令人气愤的地方。 根据最新报道,目前两名警察和一名协警已经被调查,民政办的相关工作人员已经被停职,检察机关也已经介入调查,当地在解释的时候作出定性,这是“个别民警的不负责任,个别工作人员的不作为,造成了严重失误!”我们当然知道能做出这种事儿的,是“个别人”;但不能将其只作为“偶发失误”,就是因为这种漠视职责、躲避推诿的心态,这种不被关注做工作时就虚头虚脑、冷漠无情的状态,绝对不是偶然的状况——再问一句,如果不是女学生,如果真的是流浪女,这样抛弃处理就不是“失误”? 在一个正派的社会里,公平和正义的阳光,必须要无差别体现在每一个角落,照到每一个人身上,如果有差别,可以“选择性执法”,就难言正派。我们不能说这个社会里大家没有爱心,但爱心是需要汇聚的,也是容易被冲刷的,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有责任驻守基本的道德底线,以身作则地驻守正派与公义。遇袭女二次被抛弃的丑闻,会灼伤社会的公德与爱心;如此冷漠荒唐的失职举动,会羞辱正派社会的伦理基础。在当下中国,对于公职人员或许迫切需要作此审视——莫要说高于群众的思想道德,最基本的职业心态你“有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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