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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闹”是维权的不归路

www.fjnet.cn?2012-05-07 09:19? 王庆永?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5月3日,杭州昆仑天籁老业主拉横幅“房闹”开发商;5月4日,杭州中豪四季公馆老业主举手牌静坐“房闹”开发商,同一天晚上,因不满开发商大幅度降价,镇海保亿·丽景英郡售楼处,约400名业主堵在门口,讨要说法;5月5日,杭州江南铭庭老业主,也聚集到售楼处,摆花圈“房闹”开发商。连续几天,杭州、宁波接连上演“房闹”事件,而导火线都是房价下跌给老业主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开发商拒绝补偿差价。现代金报 5月6日讯

从医闹到房闹,闹的社会“好不热闹”,挂条幅、送花圈、砸医院、砸沙盘,甚至跳楼逼宫,这一出出“好戏”,差点没闪着大众的眼睛,我国是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我们从小教育孩子都会说要遵纪守法,然而到了咱这些业主、患者身上怎么就变成了暴力维权呢?难道就真的没有更好的解决途径了么?难道不知道这样以闹取胜,即使胜了也是胜之不武么,何况还会给晚辈后代留下了一个“一遇到问题就要闹”的恶习,这就是我们的维权正道么?笔者认为,这不是正道而是不归之路。

医闹已久,国家已经关注并出台政策进行解决了,而眼前出现的房闹,却让人更是大跌眼镜,医闹大多是因为亲人在医院去世或出现医疗事故,心情悲伤尚且可以理解,但这房闹就有点既不符合法规更不符合契约精神和客观规律了,根据报道的相关房闹事件起因来看,房闹大多是因为房产开发商迫于市场不景气而进行的价格下调,这样的下调直接让早已买房的老业主产生了心里不平衡感,于是各种“闹剧”纷纷拉开帷幕,但冷静分析一下,我们便知道,这房闹闹得真不合规矩,更是一个最“高成本”的维权误区。

房闹之所以闹无非是利益驱使,获得赔偿就会偃旗息鼓,房闹者敢于闹无非是存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还有就是实在没有较高的维权意识和技巧,更缺少在强者面前的维权自信和渠道。于是遇到问题就闹,于是出现医闹、房闹,知道了闹得目的,我们分析一下闹后的收获便知道闹得有没有意义了。

首先,新闻中提到了各种“房闹”使得老业主和开发商双双伤痕累累,售楼处的高价财物被毁,开发商因怕老业主闹事,开盘也不敢大肆宣传,价格保密工作做得十分到位,开盘时间、地点一改再改,买卖房子犹如搞地下活动。而对于老业主来说,“房闹”也没让他们得到想要的补偿,据不完全统计,除了两家开发商作出“赠送车位(约10万)、免10年物业费(约2万)”的让步外,其余数十家开发商仍保持“按兵不动”的态度,因此我们知道,房闹大多没有得到原来预想的经济补偿。

其次,房产开发商表示,“房闹”后若出现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的情况,两家开发商都会一致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浙江维知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如文说,业主以开发商降价为由,打砸售楼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如果情节严重将会构成犯罪。开发商降价,从而给业主带来损失并不能成为打砸的理由,房子跟市场交易的其他商品一样,会升值也会贬值,业主在购房时,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做好心理准备。升值了是自己的,贬值还是自己的。因此我们知道,这样的暴力维权形式是有高法律风险的。

闹了以后拿不到钱,还会担负法律责任,这样的结果相信不是闹者的初衷,因此,房闹绝不是解决业主与房地产商矛盾的明智之举,而是不归之路,真正的维权应该给予理性、合理、法律的基础上,不能自己利益一受损,马上把责任全部推倒对方身上,这样的做法,只会让自己从“维权者”变成“违权者”。

因此,解决矛盾纠纷,除了需要双方克制以外,笔者认为,还需要政府或有关维权机构的出面,建造一个好的机制与平台,保证业主与房产商的沟通顺畅,争取做到平心静气的解决问题。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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