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粪”是另一道考题
www.fjnet.cn?2012-06-15 09:32? 林小明?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广东省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樟木头分局白底黑字的牌匾上布满了粪便,大门上方“执政为民”的横匾也惨不忍睹,路人纷纷掩鼻绕行。昨日上午,东莞樟木头镇官仓社区蔡某父子将两桶粪便泼洒在该局门前,让工作人员哭笑不得。据了解,双方矛盾起于一起历史遗留的建筑纠纷。(6月14日《南方都市报》) 人在愤怒状态下做出的决定,往往会失之冷静。就东莞发生的这起“泄粪”事件,可谓就是对这种说法的例证。你要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先得怎样对待别人。这句话的逆向推理却很难成立,倘若看到雄鹰在天上飞,你也想飞叫有理想;倘若看到猪在圈里滚,你也想滚那叫堕落。泼粪泄愤,对受到侮辱的执法局来说,是另一道考题:对其处理不仅显示着胸怀,更可能体现着执法水平,以及对法律制度的恪守。 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告诉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这件看似有着复杂背景的事,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根据适格原则具体处理。无论此前对邻里纠纷的处置,该执法局是否存在不公,但表达诉求不应采取“泄粪”的极端方式,因为在侮辱别人时,受到侮辱的可能还有自己。随着法治观念的深入,如今民告官并不鲜见,而官告民反倒有些稀缺。执法局若采取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不啻为现身上普法课。 当然,没有无缘无故的泼粪。遭遇如此对待的该执法局,在采取正常途径维权时,也当思考在此前的争端中,是否做到了秉公执法,是否在问题的解决上,做到了耐心细致。民生从来无小事,一丁点的不公存疑,在经年积累和发酵后,有可能放大到让人难以掌控的程度。没有经过审视就判断的解决,有可能就会失去处理的最佳时机。在反思过程中,当实事求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人生的十条路中,即便其中九条走不通,有一条路能走通也就足够了。执法局应当思考的还有,泄愤者上诉管道是否全被封堵了,是否为其指点最该走的解决路径。倘若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惯常行政思维,只在职责范畴内依法处理,显然还没有尽到本分。觉得受到损害的当事人,采取如是极端方式“求关注”,也就见怪不怪了。其套路与前些日子,冰心孙子油漆泼奶奶纪念碑如出一辙。 无论此前在处理当事人纠纷时,是否存在过错,该执法局都应积极反省检视。“泄粪”事件,更是考验他们的另一道题。如何有理有据地做出解答,需要的不仅是对执法手册的遵从,还应体现对法规的敬畏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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