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蒙近万村民18年”离“村民自治”有多远?
www.fjnet.cn?2012-07-11 16:36? 柏文学?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福清市龙田镇上薛村近万名村民才意识到,18年来一直期待着,能得到20%的滩涂收益金未拿分文,是因为自己让村干部给“卖”了。(7月11日东南快报) 滩涂每年承包效益都不错,到2004年前后,村里至少有千余万元的收益。“按协议,到2004年每位村民至少能分到200多元的收益。”可是又过了8年之久,直到2012年的今天,所有村民仍然未从村委领过钱。这究竟是为什么?可以设想,村民的疑问早在“2004年前后”就开始在个人的心头游弋了。无人就此事把疑问大声说出来。大家都在等待,不知道等待谁,不知道等待什么。 忍无可忍的8年,村民们终于投诉了,引起福清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要求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介入调查。原来三任村干部都是硕鼠,涉嫌受贿,非法获取个人利益,代价是出卖村民的集体利益。村干部是村民选举的,结果村民被自己选出的一茬又一茬村干部连续出卖了许多年。这个难以想象的事情,丈量了现实状况距离真正的“村民自治”,还有多远? 村民委员会是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行政村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必定要求村务公开,村委会也没有理由不公开村务。 如果福清市龙田镇上薛村的村务活动情况,每年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问询,那么滩涂收益金的兑现问题必定是村民问询的问题之一,南平剑港公司便很难和村干部私下暗地里修改围海垦区联营协议书。如果村财政收支账户每年接受村民理财审计小组进行核查,那么南平剑港公司也不可能长期违反合同不付账,就很难让剑港公司行贿并侵吞近万村民利益的案件发生。即使发生,也很难蒙混8年乃至18年之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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