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攻“女警薇博”式网络暴力何时休?
www.fjnet.cn?2012-07-26 16:39? 王传言?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当警察面就失声痛哭,当嫖客面怎么不哭呢?!”近日,实名认证为江西省赣县公安局团委书记的网友“女警薇博”,因发表涉嫌歧视性工作者的言论,遭多名网友炮轰。虽然事后“女警薇博”就此事进行了道歉,但网友们似乎并不领情,还在其微博中找出大量炫富照片。7月20日下午,“女警薇博”删除了之前所有的微博,只留下一句“反对任何歧视,理论无效就开始谩骂!”随后,她取消了加V认证,并将微博改名。(7月25日 华声在线) “女警薇博”现已更名“晓薇说事”,其被网友炮轰的过程可谓惨烈,但同样好奇的是当地公安局的回应,“进行调查”岂不就是自己人调查自己人,因为博主本人就是公安局团委书记,左手对右手的调查是否能够达到公正透明的结果首先值得怀疑。令一句“普通同事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更是让人浮想联翩,何为“普通同事”?舍此还有“亲密同事”吧?或者这仅仅是新闻报道中的用词疏漏,但已经在表达着另外的意思。当然,这是事中人的反应,也是对事中人的评价,因为对于此该的所谓“调查”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不了了之。 事情的源起,来自于名为《扫黄现场小姐裸身遭讯问失声痛哭》的视频,一名叫“香色儿N”的网友发现后,将其发布在微博,并对视频中警察的行为进行了谴责,认为“他们比嫖客还恶劣,为什么不让两个女的穿上衣服再审问呀,而且还给这两女的录像,这是一种变相的意淫女性!”网友“女警薇博”转发该微博,并评论“当警察面就失声痛哭,当嫖客面怎么不哭呢?!”女警显然是站在道德高度上进行的评价,其实,性工作者也是人,也有人格和尊严,只是各国的法律不同而已,对于卖淫本身就有三种处理方式:非罪化、合法化、非法化。显然,在中国,卖淫嫖娼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属于非法性的。但总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尽管,“女警薇博”又更名,又道歉,微博数量只剩下3条。但网友们依旧通过各种方式将其炫富的照片搜索出来,进行其身后事情的大猜想,其实,至此已经超越了事情本身的边界,成为一场网络暴力。真可谓,成也微博,败也微博。这次她火了。尽管,警方“不愿透露姓名”,网友一搜索“赣县公安局团委书记”便得知其真名不过就是饶薇罢了。于是,网友们开始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各种“骂娘”都齐上阵,这种阵势人们如果仔细想想不难发现历史的惊人相似。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始于“引蛇出洞”的反右一直延续到“文革”十年的动乱,在这些荒诞的岁月里,大量的批斗上演,老师被学生斗,夫妻互相斗,人们似乎从中找到了一种短暂的快感,形成一种乌合之众的效应。 围攻“女警薇博”式的网络暴力在网络中很多很多,与当年的那些批斗很相似。仿佛历史又开始重演啦,只是人们从现实中转移到网络的虚拟空间内。比如对北大校长周其凤的跪母拜寿事件,对实习护士虐婴事件,对虐狗事件等扥,可谓不一而足。可以看出,网络暴力和现实批斗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在“扒粪”的过程中获得自己心理上的安慰,试图得到解脱。网络暴力不同于恶搞,更不同于山寨,已然成为网民获得释放心理压力的出气筒,也说明了在现实中还有很多渠道需要进一步挖掘,让人们在释放压力的过程中获得暂时的解脱。 不过,围攻“女警薇博”不会经过一周时间就会销声匿迹。网友们是没有耐力的,只是一阵风,一边倒。比如骂周其凤,比如因我写的文骂我,凡此种种,见得多了,便会得出这样的结果。这样的网络暴力还会继续出现,就想各地的选美事件不断爆发出丑陋的结果一样,总是有更丑的出现来压倒曾经的,一波还没平息,一波又来侵袭。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10-13]打击“网络暴力”,净化网络环境
- [ 08-12]什么才是药家鑫案中的“网络暴力”
- [ 03-19]捐款门:警惕爱心和正义变成网络暴力
- [ 03-03]“局长香艳日记门”也应提防网络暴力
- [ 10-30]当“校园暴力”遭遇“网络暴力”
- [ 12-25]网络暴力第一案,警钟为谁而鸣?
- [ 12-01]网络暴力第一案的思考
- [ 10-10]崔真实之死也许无关网络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