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经济论衡 > 正文

CPI创新低,不能“面多了加水”

www.fjnet.cn?2012-08-10 08:53? 沈洪溥?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国家统计局8月9日发布报告,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8%,涨幅比上月回落了0.4个百分点。这不仅创下两年半来新低,更在近两年半以来首次跌破2%。对此,多数研究者连声叫好,理由是这将为出台宽松的货币政策留出更多空间,有助于宏观经济摆脱低迷状态。

如果仅仅将物价涨幅回落看成刺激经济的机遇,难免陷入机会主义思维不能自拔,很可能忘记经济政策的目标不仅是高增长率水平。我们应借机提出三个问题:一是这样低的物价涨幅指标是正常的吗?二是物价涨幅偏低的状态是可持续的吗?三是物价低则货币放水、物价涨则货币收缩的做法是正确的吗?

首先,今年以来的物价涨幅反复走低可能并非常态,而是经济增速回落过程中,受到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偶然结果。欧债危机以来,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不断回落,纾缓了资源型产品导致的输入型通胀压力;国内产能过剩、地产调控和自然条件较好的三重因素交织,又使产成品价格、房租与蔬菜、肉食品价格等影响消费物价的高权重指标涨幅有限,这导致了消费物价涨幅反复走低。但也要看到,一方面,受欧美经济不景气持续的作用,有关国家释放流动性,推出新一轮量化宽松政策的概率正在增加,这将对国际间大宗商品价格产生明显作用,可能引发新一轮升势。在美国和南美等粮食主产区气候条件异于常年的情况下,粮食和油料作物减产,将可能进一步助推有关商品的涨势。

另一方面,我国近年来国内的生产成本、人工成本、土地和房产租金、税费构成的交易成本等攀升势头非常明显,这会对消费物价涨幅产生持续的成本推动效应。同时,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推进加速,也起到“垫高”成本的作用。可见,尽管7月物价涨幅回落至2%符合一致预期,但或许并非常态。三季度内,随着内外部因素变化,消费物价涨幅将完成“触底”。今年的全年物价涨幅回升到3%附近乃至以上,将是大概率事件。

其次,尽管今年三季度内可能形成物价涨幅的底部区域,但只要政策应对得当,通胀卷土重来的可能性也非常有限。一是我国所面临的国内外市场环境已发生根本改变,从工业产能到农产品生产能力,都已告别短缺时代,多数市场都将成为“买方市场”。二是经济开放度增加能帮助平抑国内需求波动引发的物价波动,这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给我国的重要利益,堪称“对外开放红利”。三是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练,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利用市场机制,进行物价调控的能力已有了很明显的提升,政策工具逐步增多,这都将有助于我国在较长时期内避免陷于恶性通胀的困扰。

第三,在未来不易出现严重通胀,但今后的物价涨幅也会较当前低水准有一定提升空间的背景下,要特别注意我国物价问题的复杂性。我国物价问题每每因流动性问题变得严重的根源在于,实体经济吸收货币能力差,导致每一次货币“开闸放水”都直冲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乃至农产品市场,并直接导致物价高企。久而久之,公众才将物价问题看作单纯的货币问题,政府也每每采取类似“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的做法,通过调控货币来调控物价。但对于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而言,稳定物价,解决长期增长中面对的物价问题,不能急于求成,要兼顾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就是说,要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前提下调控物价,发挥好预调和微调的政策作用,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从现状看,在7月份物价涨幅同比上涨1.8%的同时,住房租金上涨明显,涨幅达3.1%。这意味着,在准备实施降低准备金或降低利率等货币宽松政策之前,要特别注意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延续性,否则,光顾着利用物价涨幅较低的“窗口期”,拧开货币龙头去开闸放水,却不能成功将新增发货币引入实体经济转化为实业投资,很可能就会助推新一轮房地产价格上涨,并使居住价格成为下轮物价上涨的主要推动因素。

总之,物价涨幅“破2”或许是我们改变以往做法的一个机遇,审时度势出台系统性调控政策,将物价放到宏观经济“大棋局”中考量,或许才是正确的做法。(作者系经济学博士)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_虎扑篮球_虎扑nba-社区*论坛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