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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店主油盆”的城管怎不让百姓心寒?

www.fjnet.cn?2012-08-23 07:02? 于治国?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据大河网报道:21日上午约9点10分,在郑州市华中路与代庄街交叉口东北角的一家胡辣汤店前,因店主儿子骂了二七区长江路办事处城管人员,一城管人员飞起一脚将油盆踢向店主的12岁孩子,孩子手臂被轻微烫伤,衣服上也满是油污。但城管方面说,是不小心碰翻了油盆。

一起小纠纷,却暴露出大问题。在一些地方城管与商贩矛盾较为紧张的今天,“踢盆式执法”无疑雪上加霜,给城管执法形象增添了新的不和谐,加重了情绪对立,让人汗颜,让人唏嘘,更让人不解。

城管执法为人民,这个不错。清理占道经营,让市民出行有个通畅、便利、良好的道路环境,对此恐怕没一个人站出来反对。然而,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简单、粗暴、冷漠的执法行为却一而再再二三地通过有关媒体给抖落出来,让有关部门颜面尽失,最后还得拿几个临时工来出气,应付了事。执法理念的偏差,从为民变成了扰民、害民、坑民,究其原因,想必有关人员能够真切地体会到,这里不想明说。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什么原因,随意将商铺店主人的油盆踢翻,烫伤孩子,这种行为本就不该发生在党员干部身上,更何况身担执法重任的城管。动辄手脚相向、拳打脚踢,这样的执法,与地痞流氓又有何异?这种行为凸显了有关执法人员素质的低下、管理的松懈,这种行为无端造成了执法活动中的被动,给商贩造成损害,更给政府形象抹黑。

在急剧城市化的过程中,城市管理工作确实面广量大、执法对象成分复杂、素质也参差不齐,这也是事实。然而,不容忽视的是,有很多地方城管执法井井有条、中规中——执法主体与执法对象关系和谐,这里面存在的巨大反差充分体现了对执法活动的理解上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到底是执法为民,还是执法扰民,到底是以民为本,还是单纯地一执了事,不顾执法对象的感受,这里还存在相当大的学问,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方法、执法方式是否科学,这些都是面临的课题。

执法者依据的是公权力,而执法对象身上存在的这样那样不配合的情况,应该说都是人民内部矛盾,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上,切忌动辄动粗,即使执法对象不能很好配合,也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依法进行操作,做到耐心细致,否则,执法水平的提高只能是一句空谈。

说到这里,笔者不禁想问:这个踢油盆的城管,是不是也是一位临时工啊?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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