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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必属公厕何时到来?

www.fjnet.cn?2012-11-08 16:41? 司马童?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在广州,现在人们上街遭遇“三急”又找不到公厕时,请留意沿街机关单位部门是否挂有“内设厕所对外开放”的标识。据悉,广州市上半年已增设开放44家沿街单位内设厕所。今年初拒绝3岁幼童进门如厕的天河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大厅,此次率先挂牌在办公时间向社会免费开放。(11月7日《新快报》)

把机关单位部门的“公厕”,挂出特别标识,在办公时间允许公众免费使用,广州的这一做法颇得民心,却也可谓来之不易。报道披露,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认为,公民“如厕难”动辄升级为公共热点事件,除了某些客观原因,还与沿街政府机关单位未能开放内设厕所有关;这次广州44家单位“公厕”变身免费公厕的讯息,其实便来自城管委对他《建议政府打开“方便”之门》的提案答复。

“为人民服务”也好,“纳税人是衣食父母”也罢,作为政府机关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其实在一个内设厕所使用权的问题上,最应确立一种“与民共享”的思维定势。方便市民百姓的如厕需求,除了会增加一定的管理负担之外,显然不像有些“时髦回应”所称的那样,或将涉及“国家机密”;而口口声声以“公仆”自称的单位部门,要是连个厕所都不愿让群众借用一下,那又何从体现其谦卑和善的形象?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事实上,这些年的不少报道早就提到,很多国家的政府服务部门,甚至包括一些重要议政机构,向来都对“公厕”开放持有一种理所当然的态度。即便是外国游客前来借用,最多也是友情提醒不可高声喧哗。我们自然无须妄自菲薄,由此断言“外国的月亮”果然“特别圆”;但从人家“公厕”即公厕的共识与惯例来看,值得借鉴的思考,确实不能总是停留于纸面上了。

局部地区、一定范畴的“公厕”难成公厕,看起来是怕麻烦、怕多事的偷懒思维作祟,但若不是讳莫如深,却也可以想到,这当中未必没有“官民有别”、“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作怪。在某些机关单位人士的眼里,自己内部“公厕”的对外开放,就无异于“身份地位”降了一个档次,或是显得“混同于普通老百姓”了。故而,用厕事小,“降尊”事大,若无上级指令与压力,积极主动地开放“公厕”、“造福”于民,也就真的殊为不易了。

“公厕”即公厕应成社会惯例,自然可以期待于社会发展和执政理念的与时俱进。但恕我直言,有的时候、不少方面,确也需要像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那样的着眼细节、为民代言。坊间俗语道:“好带上,差带下”;“公厕”即公厕的社会共识,既有赖于机关单位的自觉推崇,而在某些语境下,也更离不开议政通道和舆论诉求的不断“倒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广州44家沿街单位内设厕所挂上对外开放的特殊标识,虽说尚显杯水车薪、数量有限,但有了这样的“第一步”,就能很好地引来“跟进者”。其实,良好风尚和惯例的形成,往往也是这么一步步地“走”出来的。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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