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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下,"封口费"如何封得住事实真相

www.fjnet.cn?2012-12-27 16:05? 何奉芹?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官员被指扣留中共新闻周刊杂志社记者,并欲以一万元“封口费”建议该刊不要刊登非法取土破坏农田一事的采访内容,遭记者拒绝后,官员竟“不拿钱不让走”,最后还是“礼送”其离开。(12月27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揭露事实真相,彰显正义,是新闻媒体义不容辞的职责。近年来,许多商家、企业、单位、干部的不法行为都是通过媒体曝光得以揭露,因此,新闻记者成为了“心中有鬼”之人的克星。做了亏心事,自然就怕“鬼”敲门了。然而,欲用“封口费”的方式,遮掩家丑,这位官员确实是大错特错。

且不论有错是否当改,官员用钱疏通想避免丑事外扬,已经是侵犯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了。扣留记者,“建议”媒体不要报道,也是侵犯公众监督权的表现。在公民基本权利深入人心,公众维权意识普遍提高的当下,有些官员想通过金钱诱惑与权力压迫遮掩事实,妄图只手遮天,只会引来公众更多的反感和不信任,最后民心尽失、被免职检讨,怕是成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利益与正义取舍之间,履行监督义务,彰显社会正能量。从南皮县官员用一万元做“封口费”的行为来看,笔者认为这反映出了一个事实,即存在个别新闻监督者,为利益所动,置监督职责于不顾,对事实真相不予曝光的现象。自然,这类现象也是极为少数的,正如此事中被“扣留”的记者徐智慧一样,面对利益诱惑与权力压迫时果断站在正义一方的,才是支持社会公正监督体系的主流。徐智慧的行为,体现了当今社会所倡导的公平正义“正能量”,值得所有监督主体学习。新闻媒体、社会大众,和谐中国的每一个成员都有监督权力,也有监督义务,社会的公平正义要靠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来维护,没有谁有权力侵犯我们的监督权,我们也没有理由不履行好监督义务。

“封口费”之举,露出官员作风问题,有损政府公信力。面对问题,官员首先想到的竟是怎么去“堵”住东窗事发,拿出一万元做为记者的“封口费”,而不是反躬自省,想办法及时纠正弥补。即便最后还是“礼送”记者离开,事实也是纸中之火——包不住。此事不仅是对当事官员的形象有损,也损害了官员在广大群众心中所代表的政府的公信力。希望经此一事后,官员和有关部门能及时意识到错误根源,树立良好作风,以“疏”的方式去“堵”家丑外扬。用诚信实意,维护政府部门在百姓心中的公信力。

十几亿公众的悠悠之口,“封口费”可以封住公众信任,却封不住事实真相。徐智慧果断拒绝金钱利益之举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也证明强大的社会监督体系之下,违规违纪之火,再也不能再公众监督之纸下藏身。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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