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助孤如何摆脱悲凉底色
www.fjnet.cn?2013-01-14 10:26? 燕赵都市报?来源:燕赵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张金岭:兰考大火事件,真正让我们看到了中国社会的背面,以及生活在背面的中国人卑微的生存状态。我个人觉得,兰考的这场大火,烧出了中国社会的人道底线。判断一个社会的人道状况,只能从最低端看,哪怕你的宣言写得再精美,只要还有孤儿生活在如此悲惨的境地里,我们一切主流语言的描述,都会黯然失色。朴素爱心不该承受不公正的双重重荷 刘采萍:透过新闻我们得知,兰考从警察到出租车司机到医院大夫,都知道:碰到被遗弃的残疾婴幼儿,可以把他(她)交给袁厉害。在很多人心里,也是承认袁是个“好心人”的吧。但是,当火灾烧死7名儿童这样的悲剧发生时,质疑立刻涌来:她尽到责了吗?她有这个能力吗?甚至,她是真的为了孩子吗?这样的质疑也常常指向与袁厉害有相似经历的人。为什么民间收养或救助,特别容易引起争议呢? 李妍:袁厉害以一己之力,背负政府应该承担的巨大公共职责,这是一种悲壮;抚育孤残儿童,从一种道德正能量,到最后面临“非法收养”的问责,这是另一种悲壮。 我觉得不仅是民间慈善救助容易引起争议。对当下慈善而言,从官方到民间,哪个没有引发争议呢?公信力,几乎成为普遍的问题。对袁厉害妈妈的争议,其实也算是当下民间救助的困境:他们做善事,却苦于没有公共部门支持;自然,他们的行为也就没有一个透明、公开的途径呈现给大众。不公开、无透明,从来都和争议质疑相伴。所以对那些愿意真正做点善事的人来说,这很尴尬,也很伤心。 张金岭:我觉得,哪怕是袁厉害有些缺点,只要她在收养过程中没有故意对孩子造成人身伤害,也是可以谅解的。在当下的中国,谁肯为一群这样的孩子付出这么多呢?我们有什么资格指责人家?哪怕生活条件差,但这些孤儿毕竟在她这里活下来了,生存权得到了保障。而保障公民的生存权,本来就是政府最重要的义务之一。 可以这样说,如果袁厉害有缺点——— 比如孩子没有得到很好的照顾,那也不应该追究袁厉害的责任,而首先应该追究地方政府领导人的责任。这个责任无论从行政上,还是从法律上,都应该很容易界定。当地政府没有任何资格挑袁厉害的毛病,自己该干的事没有干,推到一个公民身上,当地政府没理由对一个公民提出道德要求!我看到一些舆论对袁厉害的挑剔,心里很不是滋味,我有时很怀疑一些人,包括一些专家的是非判断力…… 刘采萍:她为我们这个社会、为公众承担了很多责任。有个记者跟我说“谁愿意养那些孩子,每个月给他1000元,让他养一个月试试……”我估计没有多少人真敢去“试试”。那么,人们承认他们的“大爱”,又为什么对这样的形式无法放心呢?我觉得,政府的暧昧态度,是造成民间收养救助陷入许多困境的根本原因。政府的态度怎么个暧昧法?袁厉害们默默无闻、独自行动的时候,政府机构往往漠视,甚至嫌给地方丢脸,;而一旦媒体关注多了,就赶紧做做样子,如果央视报道了,马上盖房子给钱,倒成了一桩政绩。这种态度的转变令公众很反感,而这份反感,有时又会延伸成对救助行为的不信任。 李妍:“要么不管不问,要么过度包装”,除了损害民间慈善的公信力之外,还有一种结果:这样的舆论造势下来,许多参与救助的个体,不得不接二连三地去承担自身不可承受之重。比如袁厉害,据说后来人们看到弃婴,就直接交给她。她为盛名所累,即便早已超出了个人能力范畴,也不得不被动接受。 而在另一面,官方却把持着救助的审批、资金等通道,轻易不向民间放开。比如袁厉害做的事情,当地几乎家喻户晓,可这么多年硬是连完整的收养审批都没有,最后被扣了个“非法收养”的罪名。公共部门不做事,但是占着坑,结果民间人士想做,却没审批、得不到支持,甚至不能更好地得到社会资源的支持。于是想做好的也做不了,只能因陋就简地维持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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