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站票半价”理直气不壮缘于“垄断胁迫”

www.fjnet.cn?2013-01-15 12:12? 司马童?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有网友呼吁火车票站票实行半价,得到众多网友响应,调查显示近八成网友支持站票半价。有网友称,中国铁路每年售出大量无座票,然长期以来无座票依然全价出售。按照市场价值规律,没座乘客没能享受与车票价钱所匹配的服务,因此无座车票全价不合理。(据1月14日《大河报》、《广州日报》、《人民日报》)

火车票“站票座价”的国情存在已久,尽管近年来时有媒体披露,或是民工致信铁道部,或是社会人士发起公益诉讼,要求“站票减价”及“站票半价”的呼声屡屡受挫,但这一明显不合理的“卖票规则”,无疑将越来越引得民意汹涌。此番“站票半价”的舆情反弹,虽说依然延续了理直气不壮的总体趋势,似乎很难一蹴而就达到目的,但我以为,这并非是民众的“要求过分”,而还是缘于某种隐性的“垄断胁迫”。

备受质疑的火车票“站票座价”何以始终不见松动,据有关部门回应,其依据的是铁道部于199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客运运价规则》。尽管上述法规之中,也并未提及站票及其价格问题,但铁路12306客服人员解释称,出售站票主要是为了解决一定时期内运力不足的问题,“要是不卖站票,很多人过年就不一定能回家了”。照此说法,享受“站坐同价”的售票待遇,似乎广大消费者非但不应耿耿于怀,而要感激涕零才是了。有道是“法无允许即禁止”,那么,铁道部凭着一个语焉不详的《运价规则》,对站着坐车的旅客统统照收全价车费不误,不是由于自恃有着只此一家的“垄断胁迫”,又是凭啥才有如此“一律全价”的强硬底气呢?

“垄断胁迫”并非表现在一个方面。作为消费者,在“舍此无它”的情况下,尽管明知于己不公,但日子一久、时候一长,往往也只得“逆来顺受”,成为无可奈何的“识时务者”。譬如,这次“近八成网友支持站票半价”的舆情迸发中,有一些持“反对意见”的受访者就随之担忧起:如果真的做到“站票半价”,也许以后连站票也很难买到了。面对全票价格“买”不来全票服务,不是想着竭力维权,却倒害怕起了“缺斤短两”的服务也难也获得,这就是“垄断胁迫”的吓人余威。

实话实说,铁路毕竟不同于公路或地铁,后者的“站坐同价”,绝不是前者让长途旅行者也“参照实施”的牵强理由。况且,比起公路和地铁的短途乘坐及选择多样,火车票对“站票减价”、“站票半价”的毫不理会,更显得一种有恃无恐的“胁迫心态”——如果真如某些旅客所忧虑的那样,“减价”或“半价”的站票会愈加引得“一票难求”,试问那些“消失”的站票,又能“流”向何处?说到底,公众不过是怕你人为操作、制造“紧张”,进而“服从”你“站票全价”的既得利益罢了。

如果铁道部认为有座没座一样价钱,与享受到的服务无关的话,那么是否可以认为,卧铺也应该与之统一为相同的价格标准?如果不是,那就是自相矛盾。而将若隐若现的“垄断胁迫”,视作千方百计保证自身利益的“撒手锏”,看似霸气无比,实则衬照了“内功”的软弱!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_虎扑篮球_虎扑nba-社区*论坛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