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捎工友回家何过之有

www.fjnet.cn?2013-02-04 15:32? 练洪洋?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刘杰是安徽阜阳人,最近一年多,他带着多名工人在中铁四局常州一工地干活。前天,他从常州带4名工友开车回安徽老家时,在南京江宁上坊附近被运管所稽查人员拦住,称他有非法营运嫌疑,要罚款5000元。(2月1日《现代快报》)

如果是车辆超载,或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而被运管人员拦住,不许通行,管理人员的公心可嘉。过年回家再紧要,也比不上安全重要。但是,以“非法营运”之名将顺路捎上工友的车拦住,并欲课以重罚,则是不合情理。

春运成为“大国之痛”,已经多年。一票难求,难住了多少急于返乡的游子。尤其是窘迫的农民工,网络抢票抢不过白领,又买不起高价票,苦尤不堪。这时,有工友的顺风车可以搭,别说当活雷锋不收钱,就算分担点油、费路,工友也是感激不尽。年关临近,有网友在微博上发起“顺风车捎农民工兄弟回家”活动,也有好心网友公布行程,响应此举。

在全社会都为“春运”想办法、为农民工回乡过年提供帮助的情形下,管理部门套一个“非法营运”的帽子进行罚款,显得不近人情;按照法规规定,非法营运是指“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那么,不过是顺路捎带4位工友回老家罢了,哪里扯得上“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其实,别说是熟人,即使陌生人坐他人“顺风车”的现象在国外也很寻常,“花最少的钱,走最多的路”甚至成为一些旅行者的出行方式之一。无论从权利角度,还是环保角度,“拼车”、“合乘”都不应当被绝对禁止,尤其是在“中国式春运”面前。

□ 练洪洋(广东 媒体人)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_虎扑篮球_虎扑nba-社区*论坛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