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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奸案中的女事主更需法律帮扶

www.fjnet.cn?2013-02-27 06:51? 王云帆?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但相比起李某等人受到的关注,我倒觉得,现在急需法律帮助的,不是李某等嫌犯,而是被害人。

建议妇联、法律援助中心能积极介入此案,要让被害人知晓“私下和解”可能引发的一系列法律后果。比如,被害人如因收受对方利益而故意改变之前的陈述,很可能将面临伪证罪或诬告陷害罪的追诉。哪怕被害人坚称与多人发生性关系是“自愿”,也将可能面临“聚众淫乱罪”的指控。更大的可能性在于,虽然被害人改变了“被轮奸”的陈述,控诉机关仍然可根据自己掌握的证据,将李某等人诉至法庭,同时也让被害人一并受到刑事追究。

从公共舆论平台上观察,谣言传播之盛,在规模上远远超过了警方的辟谣。如此不正常的舆论生态,实则要求我们的侦控机关继续加大辟谣的力度。一方面,应在不妨碍侦查的情况下,及时公布此案的程序性信息,以满足公众如饥似渴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对恶意的谣言制造者,也要加以调查。因为造谣本身,已构成了独立于李某等涉嫌轮奸案之外的另一个案。让造谣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样是司法正义的要求。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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