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建立名人藏品捐赠的接收机制
www.fjnet.cn?2013-05-14 10:32? 和静钧?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央视《面对面》节目上,香港著名影星成龙初次谈到了把古建筑捐给了新加坡的来龙去脉,闻之令人唏嘘。在成龙4月4日微博上透露其收藏的4栋徽派木建筑捐赠给了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并萌生了把剩下的其他古建筑藏品也要捐给他们的“冲动”之后,引来部分国民的错愕,网民也是骂声一片,指其背叛。 从法律角度上看,成龙在民间收购普通居民废弃的旧房屋,并不涉及文物法干预的范畴,居民有处分自己财物的权利,物权流转于成龙之手,成龙自然享有所有权人的权利,他愿捐赠给谁,外人无权干涉。 从节目中得知,成龙收藏之古建筑,最初意愿捐出去的接收地是内地,然而,多方打探,确有内地多家房地产商热情相邀,并以让地建房等条件相承诺,但他们多是出于“打影星的牌却高价推销商品房”的营销之策,对如何真正保护好古建筑及其弘扬文化方面,并不感兴趣,这令成龙大失所望。而新加坡大学“那种保存、维修、电脑扫描,人家真当成宝”,这使成龙相信新加坡“会保存到永远,他们会保存得很好,我对他们有信心”。成龙发微博之意,事实上就是让内地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差距。 成龙捐赠古建筑之波折,令人深思。弹丸之地新加坡都能接收四栋古建筑,内地全部接收,应该没有问题。这个“没有问题”的问题,最终成为令人遗憾的问题,关键是内地并没有一套适合于接收名人藏品捐赠的接收制度。 名人藏品,不论是否为“文物”,其所有权人的名人甚至巨星因素,注定给其藏品也具备在名人过世后的“文物价值”,更何况成龙收藏的是不可再生的古修筑,其文化价值也需要保护性抢救。海外公益社团在保护古文化方面起主力军作用,而在内地,公益社团尚处于发育的初级阶段,而商业社团则功利性强,投机味重,在无利可图时会抽身而逃,造成这些名人藏品的不可修复之损失。假如在这些初级阶段,地方政府不主动牵手与扶持,成龙这些看上去破旧不堪的藏品,真的是在内地“捐不出去”。 近年来,海内外华人涌现了一股给祖国捐赠其珍贵藏品的热潮,对于易收藏的字画和小型体积的文物或非文物藏品,内地博物馆依照传统机制予以收藏,而对于大体积的、维修成本巨大的捐赠品,找到一个识货的婆家,还真不是一件易事。一套有效和灵活的名人藏品的接收机制,能有效地贯彻捐赠者的意愿,也可以在这类藏品接收环节中发挥信息沟通、遴选接收申请人等作用。例如,假如这类古建筑与文化古城成功牵手,或与文化主题的大型公益性公园牵手,这类“复活”的古建筑就能创造应有的社会价值。 所以,成龙之捐赠,应该引出如何对名人藏品制度性接收机制的问题。 和静钧(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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