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的自杀式维权不可效仿
www.fjnet.cn?2013-07-22 08:29? 王云帆?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为了避免下一个冀中星的再现,这种“格外”关注和依法处置就不能专属于某一事件,它理应成为信访工作中的标配。 7月20日傍晚,首都机场T3航站楼传来的爆炸声,让很多人的心悬在了半空。这是一起罕见的爆炸案。尽管爆炸并未伤及过往旅客,但它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所造成的危害仍是显而易见的。 很多网民将自爆受伤的冀中星与不久前制造了虎扑篮球:公交惨案的陈水总作比较。这两个案中人也确有共通之处,比如都选择了公共场合作为“成事”的地点。但他们又有本质的区别。陈水总报复社会,他挤在拥挤的公共汽车里毫不留情地点燃了汽油;而冀中星的维权方式,则将伤害留给了他自己。 从他曾经的投诉事实来看,冀中星更像在“自杀式维权”。他的残疾之躯就是他所掌控的维权利器。 冀中星在他自述的维权过往中似乎并不能实际掌控些什么,身体因此成为他最能自由掌控的东西。他与陈水总最大的不同在于,后者将他的维权化成了对社会的报复,让偶然搭乘了那辆夺命公交的四十多位无辜人士,被迫魂归黄泉。 在现行法上,自残并不构成犯罪。但冀中星的行为在客观上已扰乱了机场秩序,进而影响了公共安全。尽管爆炸已让冀中星残上加残。这种苦命却解脱不了他的法律责任。我们可以同情罪人,却不能同情罪行。 很多人担心,冀中星点燃的这一爆,在经由自媒体时代的广泛传播后,将引来诸多的效仿者。这样的担忧并非多余。7月20日晚,北京警方就先后接到两起扬言要携带爆炸物制造事端的报警。所幸的是,北京警方迅速开展工作,将两名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嫌疑人查获。 以地方政府今时今日的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迅速响应,速报事实都在意料之中。冀中星曾经的伤心地东莞,也陆续有信息公布。一是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调出冀中星的案卷,正在组织法官进行核查。二是东莞市委市政府证实,冀中星确曾3次上访,根据厚街镇公安分局解释,冀中星并无充分证据证明他的伤就缘于当地治安队员。尽管并无新的证据,东莞市已决定成立专案组,对冀中星反映的情况重新全面核查。这在客观上确实给了公众一个感觉:冀中星多年上访未引起重视的陈案,终借一次“自杀式维权”而获得了“格外”的关注。 为了避免下一个冀中星的再现,这种“格外”关注和依法处置就不能专属于某一事件,它理应成为信访工作中的标配。当所有的案件都被“格外”关注到了,它才会成为法治之下可预判的矛盾化解方式。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