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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违纪违规”说服不了代课教师之死

2013-09-12 14:19? 邓海建?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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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2岁就开始代课生涯的盐津县落雁乡代课教师程兴贵的遗体在村子附近的小河内被发现,此前一段时间他一直为自己的代课教龄申报证明而四处奔走。程兴贵自杀后,政府补偿程家6000多块钱,并认定了代课教龄。事后,昭通市教育局和盐津县委、政府组成了调查工作组。调查组认为,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当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9月11日《京华时报》)

这是云南十数万代课教师的最后一道“证明题”:要领到政府补偿,就要自证教龄长短。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教龄的认定需有物证,如工资花名册、合影、原始备课本、奖状等,或者人证予以证明。这一补偿工作有个人申报、身份认定和教龄审核、乡校村三级公示和待遇兑现等多个步骤。程兴贵的困境在于,证明教龄时只找到了17.5年的工资表册,这与其口述的25.5年教龄无法对应。对于几百块钱一个月的代课教师来说,补偿款不是个小数字。

冯唐易老,年华不再。干了一辈子代课工作,老来却无法证明一生的付出,尊严与价值、得失与坚守,程兴贵还是没能迈过心理这道坎儿。但这样的纠结与绝望,即便是外人,也不难想见。云南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李炳泽说,“原先估计云南全省有代课教师15万人,现在看应该远超这个数字。”此外,云南仍然在岗的代课教师还有1万多人。这是些令人沉重的现实数字,而每个数字背后,都对应着五味杂陈的人生。

调查组很委屈,教龄认定也是按章办事,没有违规违纪。但这样的说辞,在“以死证教龄”的悲怆中,显然过于轻佻而有悖人性。一者,据说“程兴贵自杀后,政府补偿程家6000多块钱,并认定了代课教龄”。如果补偿是出于人道,那么,就不该有悖程序地急匆匆“认定教龄”,这对死者算是安抚的施舍还是迟到的正义?又如果自杀事件促成了地方部门对教龄的真实认定,那么,真相要以生命的代价来达成,此前的认定程序就显得机械而冷血。

二者,没有违规违纪,不代表教龄补偿的认定程序就毫无瑕疵。换言之,公众及舆论对程兴贵事件的怨愤与质疑,更多的还在疑似教条主义的“自证教龄”程序之上。有报道称,无论是已经82岁老人的口头证明,还是费尽心思找到的盖了公章的发黄教案,都在“提供书面教龄证明”的铁定要求前、在有关审核人员轻慢的语气中,成了“一张废纸”。如果这些细节是无欺的事实,程序正义何在、审批责任何在、救济路径何在?没有寻租自肥,不代表冷言冷语就很合理;没有违规违纪,不代表教条主义就不该反思。生命之前,瑕疵的制度都不懂得谦抑的话,敬畏心又从何谈起呢。

节日前后,各地都在寻找“最美教师”,而如果将目光看得更长远一些:那些从历史深处走来、还没有向未来的历史走去的中国代课教师,哪个配不上“最美”?此前,虽然教育部表示,“并没有听说2010年就是清退全部代课教师的最后期限”,但对全国44.8万代课教师来说,“最后的清退”早已如影随形。他们不是一群需要煽情的人,但各地补偿不一、标准不一、执行不一的政策,深深伤了不少代课教师的心。他们在春天耕耘在讲台,在冬天垂垂老去——如果捉襟见肘的地方财政确实有心无力,财政税收双双早破10万亿的社会,就挤不出一丝结草衔环的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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